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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自燃:恐怖的噬魂火焰之谜(2)

2014-10-31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古往今来的人体自燃事件★

燃烧是一种常见的化学现象,通常只要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可燃物、充足的氧气、温度达到着燃点。人和其他动物也不例外,所以在火灾的现场,经常可以看到各种残骸惨不忍睹的场景。然而人体能够自燃吗?理论是完全可能的,但在生活中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又实在匪夷所思。不过根据记载,历史上确实发生过多起莫名其妙的“人体自燃”现象。

最早记载的人体自燃现象可追溯到1641年丹麦医生和数学家托马斯描述的一起事件。1470年某晚,一个人在意大利米拉的家中饮酒,当晚发生自燃而死去。1663年,法国作家巴托兰写了一个巴黎女人自燃的事情,自燃者本人死了,但她身下的床垫却完好无损。而在1745年,英国皇家学会的期刊《自然科学会报》发表了一篇文章,称一位62岁的伯爵夫人吃过晚餐之后,感到烦闷和沉重,然后就上床睡觉了。第二天早上,她的女仆在沙发上发现了一堆灰烬,灰烬中还残留着可怜的伯爵夫人那没烧掉的双腿。

意大利牧师贝多利是遭遇人体自燃后尚能生存数天的少数受害人之一,曾替他治疗的巴塔利亚医生把该事件发表在1776年10月佛罗伦萨一份学报上。事发期间,贝多利正在全国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达姐夫家里,由姐夫带领到暂时歇宿的房间。由于他穿的衬衫是用马毛做的,把肩膀刮得很不舒服,他一进房就要了一条手帕,把衬衫和肩膀隔开。接着他独自留在房中祈祷。过了几分钟,房中传出牧师痛苦的呼叫声,全屋人立刻冲进他的房间。他们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被一团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次日早上,贝多利接受巴塔利亚医生检查。他发现伤者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挂在骨头上。从肩膀直至大腿的皮肤也受到同样损伤。烧得最严重的部分是右手,已开始腐烂。巴塔利亚医生虽然立即进行治疗,但伤者的情况不断恶化,总是说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惊。据说,他坐过的那张椅子满布“腐烂和使人恶心的物质”。贝多利一直发热,又不断呕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巴塔利亚医生无法在贝多利身上找出感染迹象。最可怕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体已发出腐肉般的恶臭。巴塔利亚医生还说,看见有虫子从贝多利身上爬到床上,他的指甲也脱落了。

20世纪以来记录的人体自燃案例也有不少,许多科学家不断地反对这种人体自燃说,但是,人体自燃现象报道却时有见诸报端。

1673年,意大利一份医学资料记载着这样一件奇事,一个名叫帕里西安的人连续3年酗酒。一次,他躺在草铺上,转瞬化为灰烬,唯剩下的是他的头骨和手指骨,但草垫床除躺的部位外,都保持原样。

1949年12月15日,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一个53岁、名叫科特里斯的妇女在家中被烧死了。曼彻斯特警方在调查中发现。那具不像人形的恐怖尸体躺在房间的地板上,可是房间内的物体却没有遭到丝毫破坏,而且壁炉也未曾使用过,甚至在其他地方也找不到火种。美联社报道说:“该妇人在燃烧时一定像个火球。但是火焰却没有烧着她家里的任何木料。”这事实令人惊诧。

1951年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的利泽太太被人发现在房中化为灰烬,房子也是丝毫未受损坏。在这个案件中,调查人员使用各种现代科学方法,以确定这一神秘意外的来龙去脉。可是,虽然有联邦调查局纵火案专家、消防局官员和病理专家通力合作研究,历时一年仍然没有把事件弄清楚。

在发生事故的现场除了椅子和旁边的茶几外,其余家具并没有严重的损毁,可是在屋内却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天花板、窗帘和离地4英尺以上的墙壁,都铺满一层气味难闻的油烟,在4英尺以下的墙壁却没有。椅子旁边墙上的油漆被烘得有点发黄,但椅子摆放处的地毯却没有烧穿。此外在10英尺外的一面挂在墙上的镜子可能因为热力影响而破裂;在12英尺外梳妆台上的两根蜡烛已经熔化了,但烛芯依然留在烛台上没有损坏;位于墙壁4英尺以上的塑料插座也已熔化,但保险丝没有烧断,电流仍然畅通,以至于护壁板的电源插座没有受到破坏。与一只熔化了的插座连接的电钟已经停摆,上面的时间刚好指在4点20分。当电钟与护壁板上完好的插座连接时,仍然可继续走动。附近的一些易燃物品如一张桌子上的报纸以及台布、窗帘,却全部安然无损。

1966年12月5日,在美国宾夕法尼亚洲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例:欧文·本特利医生家的大厅弥漫着带怪味的蓝色烟雾,天花板烧了一个宽0.6m、长0.9m的大窟窿,地下一堆灰烬。楼上烧的大洞旁有半条腿,本特利医生被烧死了。

验尸官赫尔曼·莫斯奇的结论是本特利医生躺在床上吸烟,不慎烧着睡衣,惊醒过来后急忙走向浴室,突然昏倒,地板随之起火,导致医生被烧死。但消防队长认为是人体自燃。于是,人体自燃之争就展开了。

按照常理,焚化尸体要2200℃的高温,至少1h,骨头为碎片状,而本特利医生整个身体除一条小腿外,全部化为灰烬,没有特别高的温度不行。但房屋失火最高温度不超过800℃,奇怪的是房屋不仅没焚毁,连剩下的腿上的胶鞋也完好无损。因此,合理的解释就是:人体自燃。即在不接触外来火源的条件下,人体从内部突发燃烧,瞬间整个人体都化为灰烬,而邻近的易燃物却可免遭劫难。

在1985年5月25日英国伦敦的晚上,19岁的波利·列斯里在大街上散步。突然,他感到周身发热。他环身而视,发现自己的身体竟喷出火来。火瞬时在他上半身燃烧起来,难以忍受的高热和疼痛同时向他袭来。列斯里双手蒙脸,希望能保住自己的眼睛。但是火势凶猛,他的胸、背、腕都象被烙铁烫着那么疼痛,大脑有煮沸的感觉。他想奔跑,但是没跨出几步就重重地摔倒了。当死神向他步步紧逼时,想不到他身上的火焰一下子又完全熄灭了。随后数分钟,钻心的疼痛又降临到他身上,列斯里咬住牙,走到了附近的医院。由于列斯里年轻力壮,烧伤后又获得了及时的治疗,而且在治疗期间又未被细菌感染,几星期后他终于在医生精心治疗下,痊愈出院了。他是现代经历人体自燃现象后仍大难不死的幸运者。

1990年4月15日,湖南有个4岁半的男孩唐江,早晨8时左右,突然裤裆处冒烟燃烧,腿部烧伤,裤子被烧穿。8时50分左右,同一部位又溅出火星,引起内裤燃烧。9时左右,躺在床上,右大腿上出现1cm大的火球,蓝色的火苗落在床单上,床单烧穿,左腿有泡,全身发生类似打火机迸发的火星。有关专家调查,结论是:室内没有任何易燃化学药品,也未发现任何火源,只能是人体自燃。

1992年,墨西哥杜伦高市举办吃辣椒比赛。选手甘幕斯正有滋有味地嚼了12个辣椒。5分钟后,他张口喷烟,接着鼻孔、耳朵喷烟,不久连脖子和双手也冒烟:一眨眼工夫,全身着火,20分钟后,衣服、鞋子、肌肉、骨头全化为灰烬。

2002年元旦,比利时布鲁塞尔市郊,发生了一起有多名目击者的“人体自燃”事件。受害者阿黛尔·瓦纳克在海滩上玩耍了一段时间,捡了很多美丽的贝壳,然后驱车回家,然而就在回家的路上,她突然发现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幸而同行者及时帮她扑灭火焰,但她从腰部到膝盖被严重烧伤,医生们都感到莫名其妙,不知道她为何有这么奇特的遭遇。这可能是唯一的一例有目击者亲眼目睹的“人体自燃”事件。

事件发生之后,马克·贝尼奇和他的研究团队迅速赶往现场,经过对现场的详细勘察,发现海滩上阿黛尔曾活动过的区域含有微量的金属钠,因此马克推测:可能是因为海滩上散布着一些准备某个庆祝活动的焰火,在烟火残渣中可能混有金属钠,钠可能会沾在贝壳的表面,而钠遇到水就会产生热量,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热量就会使物体燃烧起来。

类似这种人体自燃的事件,有据可查的有200多起。遭难的女子比男子略多一些,但多在那些肥胖的老妇、酗酒者、嗜烟者身上发生。年龄最大的114岁,最小的才4个月。人体自燃在睡觉的时候会发生,有的在走路、划船、开车、吃饭,甚至跳舞的过程中也会发生。

最令人吃惊的是棺内尸体自燃。1973年12月7日,美国威斯康星州,当人们为一位年约50岁的妇女举行葬礼时,棺内浓烟弥漫,待开棺时,尸体化为灰烬,周围一切可燃之物都完好如初。

这样的事件中国也有。

《青州府志》记载,在嘉靖十七年,当地一位名叫梁普的人新婚一个多月,某夜和刚从娘家回来的妻子就寝后,第二天一直不起床。他当医生的哥哥把门砸开一看,二人还在床上,妻子已经烧成灰烬,丈夫虽然死了,尸体却没有被烧,只是被烫出几个水泡而已,被褥完好。村里人都跑去看,最后说是“阴火”烧了这两口子。

另一个案例出现在《南丰县志·轶事》中,状况和前一个差不多,说是道光十二年除夕,城东60多岁的吴姓夫妇睡觉后第二天一直不起床,家人进门一看,两人还盖着被子睡着,用手一摸,人已经成为灰烬了。

由于记载非常简单,我们已无法确认这两起事件的真实性,想来添油加醋的成分很多。古代破案技术简陋,就算这是两起凶杀案件,县官也未必查得出来。笔者看到第一个故事时,第一反应是:可能是哥哥和弟媳妇通奸,谋杀了弟弟,然后搞来一具女尸,先用火烧,等烧得差不多时将其挪到弟弟尸体的旁边,造成弟媳妇自燃毁尸的假象。

第二件本来就在“轶事”类,更没谱了,也许两人只是因为大冬天把炕烧得太烫以至于点燃了被褥,又因为年纪大了对烟雾不敏感,先窒息而死,后被烧了遗体。家里人怕因为自己失职造成长辈被烧死遭人非议,就编出自燃的谎言。笔者老家经常发生因为老人把炕烧得太烫而点燃被褥的事情。为什么是老人呢?一是因为老人比较怕冷,总是把炕烧得过热,二是因为老人对烫、烟等不太敏感。常常是老人房间里的烟已经把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年轻人熏醒了,老人还在火苗边睡着,完全没醒。

1990年4月15日,湖南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现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医院)基础医学系报告了一起“人体自燃”事件。文章发表在1990年第7卷第6期《湖南医学》上,名为《男孩体表“自燃”烧伤一例报告》,作者是曾敬友、肖桂林等5人。

文中提到的伤者是一位三岁半的男孩,名叫唐江,在那天8时—11时之间身体前后四次突然着火,17时被送入湖南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经医生检查,他身上有多处烫伤,干燥无分泌物。他的身体状况完全正常,只是体表荷有静电,瞬间电流高达37微安,一般同龄小孩最高仅0.49微安;体表电压最高达197毫伏,一般同龄小孩电压为96毫伏。他住院21天后痊愈,出院时,所有指标都恢复正常了。

后来,医生前往唐江家里调查,认为他被烫伤时家里确实没有火源,猜测可能与当天11时32分爆发的太阳射电有关。几个月后,唐江的父亲发现家里的地面夜间有闪光,用手触摸后,手指有烫伤。曾敬友等人调查后发现,唐江房间的地面上有黄磷,这些黄磷可能来源于他家的井水。黄磷日积月累逐渐增多,便渗入他的衣物和皮肤。最后,他们认为,可能是太阳磁暴导致唐江的人体电磁异常,引燃了他身体和衣服上沾染的黄磷,导致深度烧伤。虽然具体原因不明,但肯定不是神秘主义者想听到的“体内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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