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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庆:请不要叫我经营之神(5)

2013-01-23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苦心经营的事业落得如此下场,王永庆自然深感痛惜,但他并没有就此消沉。他知道,这是个人无法控制命运的特殊时期,只有耐心等待时局好转,以图东山再起。于是,他收拾家当,带着两个弟弟回到了老家直潭。

王永庆这次回老家,虽然算不上衣锦还乡,但毕竟在外面闯荡了10年,已经小有名气,足以让乡亲们啧啧称羡了。而且,在这10年的艰苦创业中,他省吃俭用,积累了一笔钱。回到家乡后,他买了数十亩土地。

中国有句古话:“有土斯有财。”王永庆深明此理,将钱投资在土地上,既可保值,又可奠定社会地位,还可在日后事业扩展时作为信用的保证。尤其是与银行来往时,有土地担保,自然可以确保贷款的信用。

王永庆所购多是价格便宜的山林地,为了补充一家大小粮食供应的不足,他选择地势较平坦而且肥沃的地方栽种红薯。第一年种出的红薯特别大,第二年就明显变小了,第三年长出的红薯则像树根似的又长又细,而且多遭虫咬。原来,这些土地原先没有种过庄稼,土地的肥力不足,第二年和第三年都没有施肥,肥力只有消耗没有补充,自然长不出好红薯。

后来,王永庆跑到嘉义民雄一带开设砖厂。烧砖需要煤炭,对于资源十分缺乏的台湾来说,煤炭和粮食一样紧俏,再加上战争的影响,因此兴办砖厂也是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另外由于烧砖时会冒出浓烟,影响当地的农作物,尤其是当稻子开花的时候,日本警察便会前来强迫砖厂停工。

砖厂的员工都是海口渔村的人,一旦工厂停工便会影响到他们的工作。而当时的米都是配给的,因此员工们主动提出愿将配给的米交给警察机关,请其停配他们应得的米粮,以赔偿稻农因浓烟污染所造成的损失,让砖厂得以继续开工。

在距离王永庆所经营的砖瓦厂不远的斗南地区,有一个日本人经营的砖厂,名叫台湾炼瓦株式会社。台湾当时的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红砖,但绝大部分业务几乎都被台湾炼瓦株式会社独家垄断,而像王永庆开办的小规模砖窑只能勉强度日。

王永庆的砖厂就是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惨淡经营。由于烧窑用的煤炭在当地不易取得,于是他又把砖厂搬到板桥。但是后来板桥的砖厂也关门了。虽然兴办砖厂的历史不长,但其间所获取的经验对于王永庆经营理念的形成也有重要影响。

在台湾,嘉义县不但盛产稻米,同时也是木材的集散地。大约在1943年前后,也就是王永庆大约26岁时,他开始转向买卖木材。

抗战胜利后,台湾脱离了日本统治,重回祖国的怀抱。光复后的台湾百废待兴,岛内对于建筑材料,包括木材的需求急剧膨胀。

王永庆从事木材生意,对客户收账的条件放得很宽,并且从不要求客户担保,所以既没有因此吃过倒账,也没有和客户发生过争执,原因在于他不但充分了解客户,而且还和客户建立了良好的交情。当时有超过半数的营造厂都是他的客户,使他的业务蒸蒸日上。

前华夏海湾塑胶公司董事长赵廷箴,当时正从事营造生意,他成立营造厂时必须交缴一笔保证金,于是他找到王永庆,希望他能提供资金支持,王永庆当即借给赵廷箴十几根金条。等到赵廷箴的乐丰营造厂成立之后,工程上所需要的木材则完全由王永庆承包了。

王永庆又把之前被迫关闭的碾米厂恢复了营业。1946年3月,经过一番筹备,他在嘉义车站附近盖了一家当地规模最大的碾米厂。二次经营碾米厂的王永庆因为经验丰富,设备投入也不多,因此米厂在短短的10个月内得以竣工,于1947年1月正式对外营业。

不料开工才3个月,突然飞来一场横祸。1947年3月11日,王永庆请人从嘉义中埔乡运来一卡车稻谷。车刚到碾米厂,不知从什么地方忽然冒出了两名警察,要求王永庆到警局接受侦讯。到警局之后,那两名警察不容分说,立刻以越区运粮违反“粮食管理条例”的罪名将他拘禁了2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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