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二十岁的时候爱上了一个女人,那是一种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绝望的爱情,因为打一开始我就知道,那是不可能有结果的爱,我二十岁,她二十八岁。
她说,兄弟,去找一个温柔、明朗的女孩子结婚吧,千万不要喜欢一个会爱上艺术家的女人。这句话我想了十年,在我三十岁生日那天,总算想明白了。
谁说二十八岁的女人不再相信爱情,二十八岁的女人的爱情那才叫真正的爱情,如凤凰涅?,非得浴火重生不可。如果她爱的再是一个艺术家,那更是如水决堤,如城倾塌,毁灭性的灾难。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个酒吧里,几个朋友的朋友聚在一起狂欢。林子说她来了,我就向门口望去,倒并不知道是谁来了。
就跟拍电影一样,我在一刹那间爱上了她,仅仅因为那个蒙太奇手法的镜头。
她从车里走下来,紫色的大衣也跟着散散落落地流下来,仿佛流了一地的云朵,很别致的大衣穿在了一个很特别的女人身上。她看上去算不得漂亮,却很特别,是那种鹤立鸡群的特别。
大家相互敬着酒,我也想壮着胆子敬她一杯,却总也找不着机会,她似乎在等人,有一点心神不定。
应该是到最后她等的那个人也没有出现,所以几个人争着要送她回家,她却望定了我,说:“兄弟,送我回家吧。”
所以,她就理所当然地坐在了我的摩托车后座上。
到了她的家门口,她说,上来吃点东西吧。
我很奇怪她的邀请,一般女人邀请一个送她回家的男人应该是上来喝点什么而不是吃点什么。
她帮我盛了一碗煲在锅里的汤,对这个奇怪的招待我害怕了,心里一边想着孙二娘的黑店一边看汤里漂上来的蘑菇,闻起来挺香的。我狠了狠心,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拿起汤匙喝了一口,味道不错,我正喝着,她却开口了:喝完酒的男人通常会觉得饿。这句话像一根鱼刺一样卡在喉咙里,一碗香气袭人的汤顿时变成了酸的。
我把碗放在茶几上,起身要走,她又向我道了谢。
上了路才觉得冷,刚才回来的时候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看来有很多男人喝过她煲的汤,我不由得想象着她的生活,却并无头绪,刚才愿意花下死的念头也逐渐打消了。
元旦那一天,又是几个朋友聚在一起吃火锅,我看到了林子就想起了她,我想象着过一会她就要从车上走下来的那个镜头,心里有一点点的紧张。
火锅都吃到一半了,却并不见她到来。
“今天有几个朋友没来啊。”我故意对林子说。
林子不在意似地把筷子插到火锅里搅着,“随便凑数,哪里就固定谁来谁不来了。”
“那个穿了流云一样的姐姐——”
“哦,你是说她啊——”林子一圈一圈地卷着羊肉,很认真的样子,却对我的问话漫不经心,“大哥说得蛮准的,她是一个让人过目不忘的女子,连你这个小屁孩都记得她。”
“哪里啊,只是那天送她,所以有了些印象罢了。”
“你知道她为什么让你来送她吗?”
这正是我非常不解的地方,忙说:“不知道。”我耐心地看着他卷羊肉,等待下文,可是林子似乎忘了这个问题,不再说话了。
我也绝不再问一次,忽然觉得很讨厌林子那副嘴脸。
“她今晚不会来了。”林子忽然说,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一样,“她跟那个男人已经走了三个月了,应该不会回来了,也许她终于得到她想要的幸福了。”
“那个男人?”
“一个她爱了八年的男人。”
然而就在一个星期之后,我又看到了她。她一个人在酒吧里喝酒,仿佛喝醉了,大概是摔了酒杯,跟服务员有些争执。我走过去。她看到了我,凄凄的眼神里有些悲哀,她打碎了杯子。我把杯子钱和酒钱一起付了,然后扶她出来。她坐在我的摩托车后座上,紧紧地搂着我,大概是因为冷,或者也是因为恐惧,我不知道她害怕什么,却总觉得她是有着恐惧的。她的家我是认得的,把她送上楼。一进屋,漆黑一片,灯的开关摁了几下也没亮起来。
“灯管坏了。”她终于说。
我把她扶到沙发上,然后去修灯管。在黑暗里我听到嘤嘤的哭泣,灯亮了,却看见她安静地埋在沙发里,不禁悚然。
“谢谢你。”她说。
“帮你倒杯水吧。”我四下里找杯子。还没有找到杯子她就开始呕吐了,我又扶了她去洗手间,一直扶着她,就像托了一片叶子,柔软无力。
她开始喝水,然后就睡着了,在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