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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辫子”的故事(2)

2013-01-20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资政院通过“剪辫易服”议案

1908年末,光绪、慈禧接踵而死,宫廷内也出现了剪辫的议论。1909年,光绪的两个弟弟载涛(时任军谘大臣)和载洵(曾出洋考察,归任筹办海军大臣)先后提出: “非剪发易服,不足振起全国之精神,恳请明降谕旨。”著名立宪派人物、江西提学使(未到任)汤寿潜也对摄政王载沣提出,请“易服削发,一新天下耳目”。1910年秋,清政府设立的资政院议决通过由议员罗杰等提出剪辫易服的议案,民间闻讯,大受鼓舞,剪辫者“一时风起云涌,大有不可遏制之势”。

尽管这样,也有不少人提出异议,当年的一首粤讴《谁叫剪发》表示反对剪辫:

谁叫剪发,佃的保国粹攸关。剪辫两字,勿作为闲,辫子共但汉人,关系有限,总?我地历来装束,点好话除删。廷臣不晓,重频来谏,点晓但共清朝关系,实在非凡。剪了就与有碍大清,同一样咐惨。保存辫发,要当做?保守江山。辫呀,任得人地把你来憎,我亦唔肯加以白眼。真可叹!剪发鼻点平忧患,奉劝剪辫人仔,你要听下世续佃种言谈。

作者显然是个顽固蓄发者,不理解为何连皇亲国戚也会提倡剪辫,认为辫子是清朝的命根,保护辫子,犹如保守江山一样重要。

无论如何,广东还是最早剪辫的省份之一,在资政院通过剪辫易服案之前,广东已经成立了“华服剪发会”,由粤商何乐琴发起,并决定从1910年12月31日起全体会员一齐剪辫。1911年1月15日,由曾任清朝侍郎、驻美大臣的粤人伍廷芳在上海提倡剪辫,时有4万多人参加剪辫大会,会场中间设有高台,周围为义务剪发处,10多个理发师持刀而待,现场只闻拍掌声、叫好声、剪刀声、被剪者相互道贺声一片,当日剪辫者有干余人。在香港,1911年2月,有11000多个华人剪去了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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