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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辫子”的故事

2013-01-20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摘要:清朝统治二百多年,民众本来对剃发蓄辫已成习惯。但鸦片战争爆发,西风东渐,尽管有先进人士明知蓄辫之陋弊,称之为满洲辫,但莫说国人,即便是海

清朝统治二百多年,民众本来对剃发蓄辫已成习惯。但鸦片战争爆发,西风东渐,尽管有先进人士明知蓄辫之陋弊,称之为“满洲辫”,但莫说国人,即便是海外侨民也少有剪辫者。

据说,第一个剪辫的人是旅日华侨冯镜如(冯自由父),时间为1895年4月《马关条约》签订之后。接着是孙中山、陈少白在日本剪除辫子。冯自由说: “乙未(1895年),余随父居横滨,时年十四。一日,见有久未剃头之长衫客二人来访余父,谓有密事相谈,良久始出。后乃知来客为孙总理、陈少白。盖余父素以任侠好义闻于时,总理初识船上行商陈清及洋服商均昌号主人谭发,复由陈、谭介绍来见余父。不数日,总理、少白同在余店解除辫发。”

1904年秋,传闻政府将允许剪辫。次年6月,新编陆军为方便戴军帽,将发辫剪去一束,天津的警察也“剪去发辫三分之一”,剪辫风气逐步抬头,社会上则有赞有弹,反对者不在少数。1905年夏,有粤讴《唔好自》唱道:

唔好剪自,个条辫,我共?相交,头一个至痴黏,几耐正长得咐长,点肯将偃剪。况且但?受之父母,生自先天,虽则大暑天时,热字不免,总?周围剃去,亦要剩出侗大刚钱。自古苏锣咐大佃辫顶,最得人钦羡,点解一下要把但抛除,得咐倒颠。不特揸拿有的,与和尚唔分辨。第一不存国粹,最惹人言。已自抛归脑后,唔多见,点好重与纨扇经秋一例弃捐,叫我唔要条辫,宁可唔要面。何苦将佰作贱,留在人前摇尾,昏夜去乞人怜。

抵制“剪发令”的人,除保皇守旧分子,还有满族人士,甚至表示“宁愿不要头也要留下辫子”,即所谓的“吾头可断,辫不可剪”。

后来,剪辫风气从军队发展到学校,多数百姓对剪辫已是见怪不怪,校方也不作强行干预。1906年2月, “岭南学堂之学生,同日剪辫者数十人。近日剪辫之旅客由外洋回乡,行游城市,见者不唯不惊为奇,且赞之日时尚”。是年10月18日,在广州小北门一条横巷,某官吏上门收房捐,入屋后见一妇独处,即起邪念,谁知妇人拿出剪刀,怒剪其辫,吓得官吏没命奔出,连呼“了不得!了不得!”经人劝阻,妇人回屋,骂声不绝。此时官吏惊魂略定,急以手摩头日: “辫子在不?辫子在不?”两天后的香港《少年报》有粤讴《都算走得快》描述此事:

都算走得快。唔保就会有条辫。你话俾人剪了、就丑不堪言。好在个处唔保大街、又试人少睇见。况且得佃个巡兵栏住、唔驶被但相牵。正?势唔估到?做得?狼、会将你乱剪。大抵?追唔得到、到保为着侗对小小金莲。我想色胆大得交关、终恐不免。总保个点淫心顿起、就计不得?长篇。此后你都要见景生情、唔好做得咐乱线。唉、须改变。咪韫佃样?消遣。若?遇着佳人、你都要记住下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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