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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时宰相于谦(2)

2011-05-13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于谦在出使巡查江西时,办理刑狱,为数百人平反冤案。对为害市场正常购销的官商欺行霸市行为,于谦都予以严厉打击。在官河上,有些人夹带私盐贩卖,从中牟取暴利。于谦带领一帮人一一核察,坚决取缔。他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权贵,决不回避和屈服,敢于和他们面对面斗争。时间长了,于谦越发得到朝廷信任。后来议论增补兵部右侍郎,负责管理各镇粮税兼训练士卒,抚安百姓,宣宗亲自写上于谦的名字交给吏部。吏部根据皇帝的提名,破格提拔于谦为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这年,他仅33岁。皇帝的信任使于谦感激涕零,更加兢兢业业为朝廷出力,他更加勤奋努力,日夜想把地方治好。在任上,他带着少许的人马,走遍管辖的地方.访问当地的父老,了解当时需要改革的各项事情,他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一一上报给朝廷。在这一任上近20年,他前后兴革的业绩有以下几方面:

一、实行籴米制度。这是根据年成的丰歉而制定的。

丰年多出官钱,买老百姓的粮食储存起来;歉年再把仓里存的粮食减价卖给老百姓,尤其是遇到了水旱灾情,老百姓不用由于没粮食吃而流离失所。

二、召集流民垦种。当时经常有陕西和山东的饥民从东西两面向河南流动,多至20余万。于谦下令,饥民所到之处,地方负责给田土,配给农具和种子,按照田土收成的多寡责令纳税。这项措施即使饥民得以安生,又使社会生产有所发展,意义颇大。

三、维修黄河。河南靠近黄河之地,时常遭受河决之害。于谦提出厚筑堤坝,加强防讯。并在堤坝上多植榆树和柳树,加固堤坝;五里设一亭,亭有亭长和小卒,让他们时时负责修补。

四、官道种树。以树荫来遮蔽走路的人,免去风吹日晒;官道上每隔一定距离凿井以井水来解决走路的人口渴的艰难。这就是史书上说的“种树凿井,榆柳夹路,道无渴者”。

于谦对治理地方政事、民事非常精通,他能够时时发现问题,提出办法,而且重点放在整顿纪纲上。那时,朝政大权掌握在老成持重的“三杨”手里。他们都很器重于谦,凡有所奏请,朝至夕下,一一报可。这使于谦得遂其志,威名远播。一次他带领少数人马从太原过太行山,半路遇上强盗,他厉声呵斥,把那些人都吓跑了,强盗们说:“不知是于大人至此!”于谦洁身自好。他每次入京议事,两手空空,不带任何礼物。有人提醒他说:“即使不带金钱,也应拿些土特产品,以便交通上下。”于谦举起两袖,笑着说:“吾惟有两袖清风而已。”

英宗正统末年,“三杨”相继老死,皇帝年幼无知,宦官王振专权,气焰嚣张,于谦遇到了麻烦。由于他不肯向太监王振卑躬屈节,引起王振的愤恨,早想寻找时机给于谦一个下马威。恰好这时于谦入朝为兵部侍郎时,推荐参政孙原贞、王来代替自己的职务,通政使李锡因受王振唆使,无中生有的弹劾他,说他因久不升迁心生不满,擅自举人自代,无人臣之礼,应下法司论斩。因为这莫须有的罪名,于谦被关押了三个月。这事引起朝臣公愤,河南士民也纷纷请愿,王振最后也觉得这个案子实在站不住脚,也就借口说:“我曾看见一位御史,名字也叫于谦,专横得很,想要治他一下,现在的于谦不是那一个。”于谦于是获释,但由原来的兵部右侍郎、食二品俸,降为四品的大理寺少卿。于谦刚一出狱,山西、河南吏民上千人,跑到皇宫门外跪地上书,要求留任于谦,连周王、晋王也为他说好话。于是于谦以“少卿”的名义,再次为两地巡抚。至正统十三年,于谦才又以兵部左侍郎的头衔,被召回朝廷。当时正是明王朝多事之秋,于谦与兵部尚书配合,力挽狂澜 ,为保持国家的强盛和社会的安定,不屈不挠地努力着。但由于大宦官王振的专权擅政,从中阻挠于谦设办法尽展其雄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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