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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监狱“潜规则”(3)

2011-04-18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如果不了解牢头在监狱刀俎格局中的角色与收益,恐怕很难理解山阴李某的行为。方苞没有细说那个李某是如何参与刀俎格局的分肥的,不过,我们可以从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的记述中找到参考:

四川资州有个叫做周鸣同的人,因推跌父亲致死,被判了终身监禁,坐监日久,成了牢头。凡有新囚入监,必须向牢头孝敬钱物,不然就会受到种种凌虐。周鸣同虐待新囚很有一套:吊在木柱上,将水桶挂在背上,用竹签拷打逼赃,甚至迫着犯人用嘴吹尿壶。平日,周鸣同还在监狱内聚众赌博、做典当生意、放高利贷──这当然不会是平等、自愿的商业行为,而是建立在刀俎──鱼肉关系上的霸王交易。

周牢头之所以能在监狱里呼风唤雨,除了他够心狠手辣,手下有一班囚犯听他使唤之外,更离不开狱官狱吏的庇护与纵容。当时主管监狱的资州吏目(相当于县司法局长)叫姜淳,每月接受周鸣同的规礼,所以对周从不过问,任其胡为。有一回,邻县一名官差押解犯人进省,路过资州,寄宿在监狱内,也遭到周鸣同吊打逼赃。这名官差忍受不了羞辱,跑到资州衙门喊冤告状。知州舒翼问明情由,下令将周鸣同枷号,周竟鼓动众犯鸣锣击鼓,放火烧监,舒翼生怕事情闹大,竟不敢再深究,释放了周鸣同。

不过周鸣同最后还是受到了查处,被判秋后处死,他的保护伞资州吏目姜淳也被判了绞刑。这是因为周所得罪的那名官差不屈不挠,跑到省里控告,惊动了省政府。周的致命错误,是他过于狂妄自大,居然将不是刀俎格局内的官差也当成了鱼肉对象。如果他只是在监狱这个小天地内对囚犯们作威作福,恐怕他还将继续逍遥法外。

监狱这地方,自古就盛开着各种奇异的恶之花,其土壤便是那个刀俎格局。蹲过大牢、见识过监狱恶之花的方苞期待“圣上好生之德”,能够改善监狱生存条件;与他同监的杜知县则认为,再造一所管理人性化的监狱,才是“拔本塞源之道”。而在我看来,只要监狱里的刀俎格局不改观,不管是圣上“推恩”也好,另建监狱也好,都阻止不了狱官狱吏、牢头狱霸鱼肉囚犯,阻止不了“瘐毙”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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