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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善终的李善长(2)

2011-02-11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得御制词 褒扬备至

朱元璋当上了吴王后,授给李善长右相国的官职。李善长熟悉前朝的典章制度,处理政事很有效率,又习于往来报聘的言辞。朱元璋有要招纳收降的,就命令他撰写劝降的文书。朱元璋凡亲自率领军队征战的时候,都命李善长居守大本营,将领和官吏们都服服帖帖,听从他的领导,百姓安居,他转运调配军队的粮饷从来没有缺乏。李善长曾经请求官卖两淮产盐,制定茶法,都是反复衡量考虑元朝的制度,除去其弊端才制定出来的。后来又制定钱法,开矿冶炼,铸造铜钱,规定鱼税,朱元璋政权的资财日益富足起来,而且百姓的日子也比较好过了。吴元年(1367)九月,朱元璋论平定苏州张士诚的功劳,封李善长为宣国公。职官制度改变以后,左官高于右官,又任命李善长做左相国。朱元璋刚渡江时由于天下大乱,军纪也很难维护,因此许多的时候都用重法。有一天,他对李善长说:“法律中有三条一人犯法,亲属等连带制罪的条文,是不是过分严重了?”李善长乘机请求除犯有叛逆大罪的人以外,都免除连坐,于是朱元璋命他和中丞刘基等人主持裁定法律条令,颁布朝野。

朱元璋即位做了皇帝,追尊自己的祖父母和父母、册立皇后妃嫔、太子、各王,都是由李善长充当大礼使;设置东宫太子的官员属下,以李善长兼太子少师,授予银青荣禄大夫、上柱国、录军国重事。其它的职衔仍像原来的一样。不久,他率领掌管礼仪的官员制定帝王祭祀天地和祖先的仪礼。朱元璋巡幸汴梁的时候,李善长留守在南京,一切朝廷政事听凭他的酌情处理。不久李善长上奏制定了六部官制,提议规定官员和百姓服丧的装束以及百官朝贺东宫太子的礼仪。李善长奉命监修《元史》,编辑《祖训录》、《大明集礼》等书。确定全国高山大川神祗的封号,分封亲王,功臣封爵行赏等,事无巨细,全都委任李善长和各位儒臣谋划进行。

洪武三年大封功臣。朱元璋说:“李善长虽没有汗马战阵之劳,但是为我效劳很长时间了,军队粮饷的供给方面,功劳很大,应该给他进封大国。”于是授他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封为韩国公,每年给俸禄四千石,子子孙孙世袭。赐给铁券,可免去他两次死罪,免去他的儿子一次死罪。当时封为公的人,有徐达、常遇春的儿子常茂、李文忠、冯胜、邓愈和李善长六个人。而李善长位居第一,朱元璋把他比做汉代名相萧何,赞扬称颂达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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