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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文字狱,鸡变鸭

2013-03-24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摘要: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自元代以来,江浙一带即是举国称誉的人间乐园,可是到了清代,这江南美地竟成了文字祸的重灾区,时常出现人头落地、

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自元代以来,江浙一带即是举国称誉的人间乐园,可是到了清代,这江南美地竟成了文字祸的重灾区,时常出现人头落地、鲜血飞溅的惨象。就因为“这地方是人文渊薮,舆论的发纵指示所在,反满州的精神到处横溢”。(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满州人最恨江南汉人,先是大屠杀,于顺治二年(1645年)制造了“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惨案,进而严禁集社结盟,顺治十七年(1660年)批准了朝臣关于“不得妄立社名,投刺往来亦不许用‘同社’‘同盟’字样”的奏议,确定以江苏的苏州、松江,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为重点查禁地区。就在这恐怖的气氛中,湖州出现了庄廷钺《明史辑略》案,简称庄氏史案。

庄廷钺字子相,湖州乌程(今浙江吴兴)人。他贪图虚名,双目失明后,还以瞽史自居。

恰好邻居朱家,家传故明大学士朱国祯《明史》未刻的史传稿本,因家境贫困,以千两银子将史稿抵押给他。他却正中下怀,来个移花接木,请江浙名士润色原稿,补写崇祯朝列传,更名为《明史辑略》,便算是自己的专著了。可是书编定,他也病逝了。庄允城见他无子,拟出资刊刻此书为他扬名。

无独有偶。南浔富豪朱佑明同庄廷钺一样好名成癖。他也向朱国祯家打主意,从朱氏后代购得堂匾一块,题名“清美堂”,原是明代书画家董其昌的手笔,落款为“朱老年亲台”,系题赠朱国祯,只因未点名,便给同姓人朱佑明钻了空子,将那堂匾高悬自家中堂,却冒名顶替了。庄家刊刻《明史辑略》,他出资赞助,要求书中每页都刻上“清美堂”的字样,俨然以“清美堂”主人自命。

《明史辑略》于顺治十七年(1660)冬印行,庄允城、朱佑明两老看在眼里,乐在心头,他们怎么也想不到此书竟是他们家破人亡的祸胎。

吴之荣告讦的庄氏史案发生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决狱于康熙二年(1663),其间的引爆导线是吴之荣的告讦。

吴之荣当过归安县令,因贪赃入狱,削职为民,但他本性难移,遇赦后仍要干坑人的勾当。他人湖州,恰好湖州府学教授赵君宋告发庄氏之罪,庄允城即以数千两银子贿赂知府陈永命,换得劈毁书板的暂时安宁。可是已印行的庄书,就有一部操在吴之荣的手中。对他来说,手中有庄书,即有发横财的资本。他持书到庄家敲诈,又去朱家勒索,落得两手空空,一腔怨气。他便铤而走险,于康熙元年(1662年)冬上京告状。他摘取庄书悖逆忌讳之语,又在书中“朱史氏”下添刻“即朱佑明”四字,来控告庄、朱两家造写“逆书”。在他的手下,原来作为朱国祯撰史传论赞自称的“朱史氏”,竟变成了朱佑明的雅号了。

吴之荣告状的第一步自然是给庄氏定罪。他的告状,如今只能从陈寅清《榴龛随笔》有关论述推见一斑。陈寅清说:或问此书所以得罪之由,余不知其细,但闻诸前人:所谓“王某孙婿”(意谓王呆之子阿台的女婿),盖即清之德祖;所云“建州都督”,盖即清之太祖,两皆直书其名。又如“长山衄而锐士饮恨于沙磷,大将还而劲卒消亡于左衽”,如此之类,散见于李如柏、李化龙、熊明遇传中。又指孔、耿(孔有德、耿仲明)之即位正朔,又大书特书。其取祸至有若斯者!

这段论述,是说《明史辑略》取祸的主要罪状有四条:一是不尊敬清室的先祖。书中不尊称清德祖、清太祖,而叫他们的名字塔失(塔克世)、努尔哈赤。直呼清室先祖名字,就犯了大不敬的死罪。其实,清室先祖臣服明朝,努尔哈赤即于万历十七年(1589年)受明朝册封为“建州都督”。

二是惋惜明军的失利。如“长山衄而锐士饮恨于沙磷,大将还而劲卒消亡于左衽”两语,对明军在满州战败,表示深切的哀悼,文中以“锐士”、“劲卒”颂扬明军阵亡将士,以“左衽”作为满州人统治区的鄙称,褒明贬清的情绪跃然纸上。

三是痛斥投降清朝的将领。如孔有德、耿仲明原是明朝的参将,但他们率先于崇祯六年(1633年)过渤海赴沈阳投降后金(清),分别拜为都元帅、总兵官,后又晋爵封为定南王、靖南王,这在汉人看来,无疑是头号叛徒了。

四是不书写清之年号为正朔。书中自“丙辰”(1616年,明万历四十四年,后金元命元年)至“癸未”(1643年,明崇祯十六年,清崇德八年),均不书清天命、天聪、崇德等年号。

甚至在满洲人定都北京,君临中原之后,还把南明的隆武、永历年号奉为正朔,大书而特书。

这纪年直接关系到清初正闰之争。为此,不知断送多少汉族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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