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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孤傲天才(1953-1969)(2)

2013-03-30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这种四处迁徙的居住状态,也是随着国民党政权迁台的外省族群拥有的集体记忆。当时外省族群在台湾生活困苦,年轻人多半因为当了军官或士兵,才随着国民党迁台。国民党政权为了方便管理并解决住房问题,常常选择在各部队旁边兴建简易住宅,专门给军队眷属或退伍军人居住,并因此形成长期性聚落,这就是台湾社会相当独特的“眷村”,也形成了所谓的“眷村文化”。在“眷村”里,由于官兵来白四面八方,有的带着配偶一同由大陆移居台湾,也有的是到台湾之后才与台湾的“本省人(指闽南人)”、客家人或原住民通婚,因此“眷村”的文化与语言相当多元,儿乎是整个中国大陆的小缩影,可听到不同省份的方言,乃至于中国各地的民谣小调,邓丽君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开启她的童年生活。邓丽君与家庭的关系相当密切,除了父母的爱护与管教外,与兄弟问的友爱也让长辈津津乐道。邓家五个孩了中,五弟邓长禧晚她一年出生。

排行老四的她,从小就跟着三个哥哥在屏东“眷村”四周玩耍。原先儿个哥哥都嫌邓丽君是个小麻烦,不愿让她当小跟班,但有一次邓丽君的父亲抓到三个儿了私白到小溪玩耍而忘了时问,命令三人罚跪时,邓丽君哭哭啼啼地也要一同跪,结果邓父心一软,就宽恕了儿了。从此邓丽君就成为三个哥哥的保护神,出去玩也愿意带着妹妹一起去了。有时兄妹还会跑去附近农村的果树川偷摘杨桃、莲雾等水果,回家瞒着父母,偷偷地洗、偷偷地吃。有一次兄妹们去偷摘番石榴,打赤脚的邓丽君意外在地上踩到玻璃渣了,当场血流不止。哥哥们把小邓丽君抱回家,赶紧送医院急救,还打了破伤风针才算安了心。这次意外在邓丽君的脚底留下疤痕,被父亲骂了一顿后,小邓丽君也就不敢再跑到外面“做坏事”了。邓丽君的名字一度为她带来一点小困扰。

由于邓家在为邓丽君取名时,都是直接将“绮”称作“君”,所以从小家人、邻居叫“丽君”,“丽君”的称呼也相当顺口。但是因为“绮”字通读“君”,正确读音却应该是“芸”。等到邓丽君上了小学之后,学校的老师、同学都称她为“丽芸”。因此后来邓丽君取艺名时,邓丽君的父亲就直接帮她取了邓丽“君”,以免老是混淆不清。邓丽君从小就有表演天分,爱跟着收音机里的歌声跳跳唱唱,逐渐对歌唱产生强烈的兴趣。小邓丽君还对歌曲有过耳不忘的特殊天分,又喜欢在家人与友人之问表演以获得掌声。包括白光、周漩等人的歌曲,都是她的最爱,就连在台湾农村四处公演的歌仔戏团,也成为小邓丽君模仿的对象,甚至找来邻居小朋友,以水瓶当麦克风,鲜花当珠宝,用爸爸的大衬衫当戏服,扮戏白娱。唱着不知名的歌仔小调时,小邓丽君还会莫名地感动起来,学戏中的苦日了开始流眼泪。家人回忆,邓丽君幼年唱歌时,不但歌词很快就会背,曲调更是听过就不会忘,都显示邓丽君的情感丰富并拥有绝佳的唱歌天赋。五岁的时候,因为对表演相当有兴趣,邓丽君的父母就安排她就近到屏东市仙宫戏院附近学习芭蕾舞。1959年11月,在屏东住了五年后,邓父再度随着军队移防而改变居住地点,全家又从台湾最南端搬到台湾北部的台北县芦洲乡,居住在现在的“台北县芦洲市中正路77巷”内的军队“眷村”旁,邓丽君也进入芦洲小学就读。相当有意思的是,许多台湾的大明星,都是在台湾这一带出生:琼瑶电影时代蹿红的影后林青霞就生长在台北县三重市的“眷村”;另一位与林青霞并驾齐驱的琼瑶电影时代名影星林凤娇(成龙的妻了),则是出身于芦洲地区的望族。至于邓丽君,全家虽然是台湾所称的“外省人”,父母都是来白大陆的第一代移民,但邓家居住的云林、台东、屏东、台北县芦洲乡,都是台湾人为主的区域,虽然附近有部队与“眷村”,但外省族群所占的比例非常校邓丽君正如台湾许多“眷村”第二代了弟,是在父母的“外省文化”与台湾本地的“闽南文化”熏陶下长大,许多儿时玩伴也是台湾人,所以邓丽君讲台语不但字正腔圆,对台湾各地小吃如数家珍,演唱台语歌曲更是得心应手、别有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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