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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眼蝶(10)

2016-08-13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还有,暮眼蝶是什么意思?”简其明好奇地问道。

“不知道。”林仲杰摇头。

简东平感兴趣地盯着这封遗书,突然问:“这个可以给我吗?”

林仲杰还没来得及回答,简其明抢先说道:“没问题,你拿去吧。他如果需要,随时都可以到警察局的档案里找到原件。”

林仲杰本想对简其明的自说自话提出抗议,但转念一想又放弃了。没错,他的确能够轻而易举地找到原件,更何况,他已经说了那么多,似乎也没必要在这件事上过于较真。于是他假装没看见简东平把悔罪书的复印件塞进口袋。

过了一会儿,简东平继续问道:“请问他是用自己的名字登记的房间吗?”

“怎么可能?他还没傻到这种地步!”林仲杰干笑了一声,说道,“他用的名字叫萧广明,入住时还提供了这个人的身份证,后来我们发现这个身份证号码居然是真的。我查过萧广明这个人,户籍显示确有其人,但这个人已经失踪很多年了。”

“真离奇,他从哪儿搞到这个人的身份证的?”简其明插了一句。

林仲杰不置可否。

“那么是谁报的案?”简东平继续问道。

“是旅馆的客房服务员,当时我们已经把他的照片发到各个旅馆招待所,要求协查。”

“他是自己登记入住的吗?”

“对,不过前台小姐也不敢肯定,因为登记的时候他一直低着头,她根本就看不清他的脸,她只记得他是个皮肤白白的瘦男人。”

简东平沉吟片刻,又追问了一句:

“报警的是客房服务员?”

“是的。怎么了?”林仲杰不知道简东平究竟想问什么,他警觉地盯着眼前的年轻人。

“没什么。”

“小子,话不要只说半截,你究竟是什么意思?”林仲杰最不喜欢别人故弄玄虚。

简东平想了一想才开口:

“你刚才说,陈剑河没要过客房服务,那么如果双方根本就没有接触,客房服务员又怎么会知道他就是警方要找的人呢?据我所知,在很多小旅馆,警方的协查通知一般只有前台的工作人员才能看到。所以报警的应该是前台小姐才对。”简东平目光炯炯地看着林仲杰。

林仲杰一怔,这一点他倒是不曾细想过。不过他立刻想到,在这么一个简陋的小旅馆,一个客房服务员总有办法看到通缉令上的照片,也许凑巧这个客房服务员的警惕性特别高、记忆力特别好,也许她对那些罪犯本身就充满了好奇,谁知道呢。

于是他清了清嗓子道:“虽然没要过客房服务,不过,一般新客人入住时,客房服务员总会进去送热水的,这是惯例。”

林仲杰一边说,一边回想着当时的情景。

他记得报案人是一个小个子女人,有着一双兔子一般红红的惊慌失措的眼睛,说话怯声怯气,还有一点结巴。那天当他们接到报案赶到旅馆时,这个女人已经下班了,所以直到第二天下午,他才见到这个报案人。当时他们只是站在旅馆门口的街边简短地聊了几句,这个女人没给他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一切都很正常,至今他都这么认为。会有什么问题吗?林仲杰暗自思忖。

对于林仲杰的说法,简东平并没有反驳,只是耸了耸肩道:“也许是我想得太多了。”

跟简东平分手后,林仲杰觉得有点忐忑不安。简东平最后的那番话仍然困扰着他,他觉得简东平说的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他知道在很多旅馆,警方的协查通知的确只有前台人员才能看到,而且一年到头,警方传送到各家旅馆的协查通知不计其数。也因为这个原因,很多人对此并不在意,虽然她们会把那些协查通知像模像样地用钉子钉起来,挂在办公桌边的显眼处,但他怀疑那只是摆摆样子,如果真的遇到通缉犯,她们根本不会去一张一张辨认,所以也很少有人能真正认出谁来。除非罪犯的长相非常有特色,陈剑河的长相算是很有特色吗?不见得。

也许陈剑河的通缉令正好被放在所有通缉令的最上面,所以有人一眼就认出了他。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报警的应该是曾经跟他面对面接触过的前台小姐,不应该是客房服务员。也许她是凑巧看到了,也许凑巧这家旅馆非常重视警方的协查令,也许……

林仲杰觉得有必要再跟这个报案人好好聊聊。

第二天上午,他从自己整理的案卷里找出了报案人的资料。

“黄秀丽,女,35岁,上海人,2000年3月从上海西西服装厂辞职,同年5月进入东方罗马旅馆担任客房服务员,工作至今。”

对于这位报案人,他知道的也就是这些。当时他也没有留下她的家庭电话号码与地址,因为觉得没必要,但现在看来这的确有点失策。

他从案子的原始卷宗里找到东方罗马旅馆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为了避免引起旅馆方面的注意,他决定先不表明自己的身份。

“喂,是东方罗马旅馆吗?”

“您好,请说。”接电话的总机小姐很有礼貌。

“我找客房部的黄秀丽。”

“黄,黄秀丽?”总机小姐好像吃了一惊,又好像没听清他的话,于是他把自己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电话那头突然没有声音了,好像是有人故意捂住了话筒,林仲杰正觉得心里纳闷,电话那头又传来总机小姐温柔的声音:“好,您稍等。”

不一会儿,就有另一个人接起了电话,是个女人。

“是黄秀丽吗?”

“你是谁?”对方的声音沙哑而粗鲁。

“你是黄秀丽吗?”

“不是。”对方冷冰冰地回答道。

“那么请她接电话。”

“你是谁?找她干吗?!”对方似乎很警觉。

这个女人态度蛮横,林仲杰不免有些恼火,看来不亮出自己的身份是不行了。

“我是A区公安局重案组的刑警林仲杰,现在我有一件去年的案子需要她协助调查。立刻叫她来接电话!”他换了一副严厉的口吻说话。

这招似乎起作用了,对方立刻不吱声了。

“你听到没有?我要找她本人!”林仲杰不耐烦地催促道。

抱歉,我办不到,因为她早就死了。”对方冷淡地说道,随后话筒里就传来嘟嘟的忙音。

林仲杰拿着电话呆立在那里,他觉得自己的额上沁出了汗珠。

备忘录

文件性质:现场勘察报告

负责警员:戴功、林仲杰

整理:林仲杰

执笔:张志

案件简述:昨晚接到报警赴现场勘察,发现女租户李今陈尸于雨花石公寓902室,身上有多处刀伤,现场只发现女死者一人。已正式立案侦查。

日期:2004年7月27日

时间:早晨9点

2004年7月26日晚7点4分,110接到报警称位于连景路36号的雨花石公寓内发生凶杀案,接报后,本区凶杀科刑警林仲杰、张志、王成义及法医龚祖明等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到达现场时间为7点12分。

陈尸地点为雨花石公寓902室。女死者仰卧于其中一间卧室的床上,双手平放于身体两侧,头发凌乱,喉咙处及上身有多处明显刀伤,刀伤从胸口延伸至肚脐,呈规律性直线分布,并呈现“×”图形。死者上身穿白色短袖花边上衣,下身穿白色短裙,上衣及胸罩被撩至胸口以上,短裙和内裤被撸至脚踝处。

卧室内开有日光灯,玻璃窗紧关,窗帘也被拉上,但没有打斗痕迹。屋内物品摆放凌乱,并有异味,怀疑是馊饭或垃圾的味道。据邻居反映,该卧室的实际租住者名叫陈剑河,在一家翻译公司任职,此人于当日下午4点3刻左右被人看见离开公寓。

该卧室内陈设简单,主要家具为:单人床一张,大衣橱一个,木制书柜一个,木制书桌一个。在衣橱内发现男性衣物,多为夏季当令服饰,白色短袖衬衫三件,深蓝色短袖衬衫两件,黑色长裤四条,内衣、袜子若干,所有衬衫和长裤均为同一品牌,同一款式。衣橱内凌乱不堪,内有衣架,但所有衣物都乱七八糟堆在一起,有些显然是脏衣服。衣橱内还放有几本满是灰尘和污垢的旧书,以及十多个明显已经用水清洗过的空酒瓶。

书桌上发现有笔筒一个、英语词典和德文词典各一本、CD唱机一个、CD碟片六张、茶杯一个、罐装咖啡一罐(已开启)、空的二锅头酒瓶一个,茶杯中有少许剩余的绿茶水。书桌边的墙角处有一箱尚未启封的方便面,上面还放有两包饼干和三听罐装牛肉。书桌的三节抽屉全部开着,抽屉内放有部分文具和资料,部分散落一地。

床底下发现有一双运动鞋和一双拖鞋。

床上被褥被摊开放置在死者旁边。

搜索厨房、客厅和卫生间,发现厨房案台上有一把带血的厨房用剪刀。厨房内的其他刀具均放在厨房抽屉的最后一格,该抽屉没有被翻动的痕迹,客厅内有饭桌、冰箱和沙发,冰箱内有两盆剩菜、三个苹果、一袋葡萄、两听啤酒、四盒治疗肠胃的药物、两袋熟菜、鸡蛋若干。客厅物品摆放整齐,没有异状。卫生间内有一台洗衣机,在洗衣机内发现一件带血的白衬衫,其款式跟陈剑河衣橱内的一模一样,卫生间的水池内也有少许血迹。

据了解,902室为三室一厅,其他两间卧室分别由陈剑河的另外两位同学承租,发现尸体时,两人均不在房内。当晚8点左右,两人才出现,两人均称自己对事情的经过一无所知,但都指出,近来陈剑河似乎心情不佳,经常为小事跟室友发生不愉快。

两人称陈剑河性格孤僻,不善言辞,平时从不参加任何社交活动,也从没有访客,下班后他大部分时间都独自呆在自己的房间,因为他从不允许别人进入他的房间,所以没有人知道他在房间内做什么。平时他很少跟两位室友交流,也极少在客厅走动,同时,他也从未与两位室友共同进餐,通常他都在自己的房间内独自进餐。

两人还告诉警方,陈剑河平时整洁观念较差,不爱整理房间,还经常会将脏东西带回家。他们曾经看见陈剑河将废酒瓶和旧报拿出去卖,因为担心陈剑河的行为会导致房间长虫,两人曾找陈剑河谈过,试图改变其做法,但是陈剑河依然我行我素,两人对此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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