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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扣杀人案(25)

2015-11-10 来源:故事会 作者:鬼马星 查看评论

11月28号,就是出事的前一天,她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让我第二天下午1点半在她干活的邱家附近的一个花店门口等她,她有事跟我说,我问她什么事,她说有点东西让我带走,她没说是什么,但听她的口气,是非让我去,我就答应了。可我那天一直在那儿等到下午四点也没见她的人影,我在这期间打过好几个电话给她,但是她的手机一直关机,她也没回邱家。我没想到她会跟邱家撒谎说家乡来人了,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说。

你问王升?他在11月中旬就死了。听杜群说他是病死的,杜群离开他的时候,他已经病入膏肓了,连路都几乎走不动了,杜群走后,他好像是找了个邻居老太在照顾他。我见过王升一两次,他瘦得跟猴子一样,说话有气无力的。大概就因为可怜他吧,杜群去邱家干活后,也经常回去看他。杜群下午比较空,王升住的地方离邱家很近,她走过去十多分钟就到了,所以她下午经常去照顾他。我本来不同意她去的,但是看那男人病成那个鬼样子,想想也就算了,反正他也活不了多久了,就当发善心吧。

我跟王升接触不多,只是有一次杜群让我帮他去修一个电冰箱,觉得他家里乱得像垃圾桶,我后来问杜群她到底平时在他家干什么,为什么不帮他整理整理,她说王升不让她动那些东西。王升脾气很怪,一说话就咳嗽,我干活的时候,他就站在我身后眼睛一眨不眨盯着我,好像怕我偷他东西似的。杜群说,她在他家干活的时候,他也这样,她走到哪里他都盯着她。我问她,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要在他家干,她说,杜群教她很多东西。王升好像是突然呼吸困难死的,我不清楚,我对王升就了解这些。

对,他的儿子是几年前自杀的,听说留了封遗书去跳河了,后来没找到尸体。王升很少谈起他的儿子,我知道的都是杜群告诉我的。

杜群没有仇人,也没朋友,她有个姐姐,不过那女人是个势利鬼,根本不和杜群来往。出事前一个星期,杜群到环岛路去了三次,她说是邱老板叫她去买千层油糕的,但是我知道那个油糕铺不在环岛路,已经搬到三门路去了,离原来的店址有一站路的距离。我为什么知道这些?因为三次都是我送她去的,我有摩托车,时间是中午12点左右,我把她送到那里就回去了。我也喜欢吃千层油糕,她总会给我捎上一些。不知道这算不算线索,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些了。希望警方能尽快把杀害杜群的凶手。

备忘录:关于“保姆被杀案”的现场总结。

案发时间:2003年11月29日晚9点半

案发地点:A区四河路忘生桥桥洞下

现场勘查:1.死者全身赤裸,身上披一条淡绿色军用旧毯子。2.死者身上被浇灌大量芝麻油,其香味吸引了桥洞附近大量老鼠前来啃噬尸体,因此尸体上遍布咬痕。3.死者手心里捏有一颗红色玻璃状纽扣,纽扣内红色物体尚待查明。4.死者周围没有证明其身份的物品。

法医报告:被害人死于勒杀,凶器为一根电线(已在弃尸地点附近找到)。死亡时间估计为当日下午3点至5点。

被害人案发当日行踪调查报告:

1. 被害人失踪24小时后,其雇主报了警。12月1日下午,经被害人家属和雇主辨认,死者确实是杜群(死者面部遭到啃噬,但基本轮廓和面部特征保留完整)

2. 被害人于11月29日上午9点离开邱家,9点零五分左右出现在距邱家500米左右的57路公共汽车站上,手里提一个黑色皮包。(注:该皮包尚未找到)

3. 10点左右,被害人出现在环岛路上,在书报摊停留了大约15分钟,神情烦躁不安,向书报摊老板询问两次时间,书报摊老板最后答复的时间大约是10点一刻,她匆匆离去。

4. 10点30分左右,有人看见被害人在三门路18号,“米糕小铺”购买千层油糕。(原米糕铺地址为环岛路102号,该铺于一个月前搬到新址)

5. 10点45,有人看见被害人在三门路49号附近徘徊,对马路修车铺的人反映她在那里逗留了将近十分钟,后来接了一个电话后离去。

6. 11点半,被害人出现在胜利路路口(此地距离邱源家大约1公里)。

7. 12点,有人看见她走进了胜利路98弄,之后不知所踪。(注:胜利路98号后门通丽池路。)

电话记录调查报告:

1. 案发当天电话纪录:事发当日上午10点45分左右,她曾经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持续3分钟,对方机主名叫刘毅仁,家住丽池路38号楼上。此人在丽池路38号楼下经营一家私营饭店――“香香饭店”。11点30分,被害人接到一个公用电话,公用电话亭所在位置是胜利路路口,电话持续了两分钟,没人看见打电话的人。

2. 最后两周电话纪录:被害人在事发前两周曾频繁跟5个人联系,他们分别是刘毅仁、陆劲、张守震、程华、苗峰。据调查上述5人均为收藏家俱乐部成员,邱源也是其中成员。

“保姆被杀案”不在场证明调查结果:

1. 刘毅仁:男,饭店老板兼厨师,48岁,经营“香香饭店”。其妻一年半前患乳腺癌病逝,与邻居关系良好,无子女,无不良纪录,无前科,自称不认识杜群,打电话与杜群联系只是为了了解王升cang品的去向,因为杜群曾是王升的保姆。案发时,刘自称在家午睡,无人证明。联系地址,丽池路38号。

2. 陆劲:男,A中学美术教师,35岁。未婚,无女友,父母在外地工作,目前独自在本市工作生活。工作状态一般,人际关系一般,学生对他上的课反映平平。无不良嗜好,无前科。自称不认识杜群,与其联系是为了了解王升的cang品去向。案发时自称在家午睡,无人证明。联系地址:丽池路48号。

3. 张守震:《大江》杂志副主编,50岁,离婚单身,以擅长写杂文闻名。爱好收cang工艺品。自称与杜群不认识,经王升推荐,才介绍她到邱源家工作。张守震与王升曾经是小学同学。案发前与杜群联系的原因是为了了解王升的cang品去向。案发时,自称在家写文章,无人证明。联系地址:四河路100号1203室。

4. 程华:52岁,私营服装厂老板,其女儿与邱源的女儿邱元元一起于三年前(2001年4月)离家出走后失踪。案发前跟杜群联系的原因同上。案发时,他在公司开会,有12位公司职员证明了这一点。联系地址:环岛路12号2302室。

5. 苗峰:45岁,裁缝,单身,无婚史,无小孩,经营一家高级西装裁剪店,店铺位于市中心。案发前与杜群联系的原因同上。案发时,他在店里裁剪衣服,两名小工可以证明。联系地址:阳朔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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