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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的故事(6)

2015-05-02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艾可思想到了父亲,那个原来本本份份的庄稼人,后来当包工头进城发财了,钱多得把他自己都吓懵了,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几乎每天夜里独自一人呆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一大堆成捆的钞票抓耳挠腮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于是他先是勾搭女人接着沉迷赌场,等把钱抛撒得差不多了就开始喝酒,一天到晚不停地喝,喝醉了回到家里就对他和母亲大吼大叫,拳脚相加,直到有一天他看见母亲同另一个男人抱在了一起。

那是一个莺歌燕舞春光明媚的上午,他从外面回到家里,推开门看见客厅的沙发上两个赤裸的身体蛇一样纠缠在一起。他愣了一下,然后坐到客厅另一边的茶几旁。有现成的茶,他倒茶,喝茶,嚼着滞留在口中的茶叶渣,看着两条蛇样的身体慢慢分开,然后爬起来穿好了衣裳。那个男人显然是精疲力竭了,连扣子都赖得扣了,半躺在沙发上,斜了艾可思一眼之后就自顾自地皱着眉头抽烟。烟灰掉在他的光肚皮上,他很敷衍地伸手拨拉了一下。母亲捋了一把散在脸上的湿漉漉的头发,盯着儿子看了好一阵子,突然咯儿一声笑了。“你回来干什么?”然后开始扣扣子,整理衣裳,趿拉着鞋子到洗手间里梳头。艾可思依稀看见母亲那双曾经清澈透明如今却变得浑浊模糊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母亲其实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她笑起来和哭起来的时候都十分迷人。他真的不理解父亲为什么要不停地骂她打她。他并没有正眼看母亲,而是一眼不眨地看着那个半躺在沙发上的男人。等电炉上那壶水烧开了之后,他起身拿起茶壶走过去,将开水倒进那个男人的裤裆里……其实,假设完全按照艾可思的意思,他会把那个要剌杀的人设定为这个不要脸的男人,他甚至不用想就知道他会怎样把这个男人杀死,可是他是替老板干活儿,这个男人虽然该杀却与老板无关,那么这种假设就显得毫无意义了。

那天晚上艾可思没有回家睡觉,他沿着街道一直往前走,一条又一条的街道,一直走到天亮。剌杀是有时间表的,豆豆的话虽然说得含含糊糊断断续续却把基本意思表达完整了,也就是说他必须在一个月内把活儿干完。一个月是一个说不上长也说不上短的时间,这要看他要用多长时间找到这个人。艾可思虽然在电视上见过那个导演,但毕竟中间隔着一层萤光屏,对他的具体情况并不十分清楚。他在一个名叫《小道消息》的报纸上读过一篇介绍这个导演的小块文章,依稀记得这个导演就是土生土长的本市人。为了确定这个信息他试图去寻找那天的报纸,结果费了很大的工夫也没能找到。听报亭里卖杂志的那个老头说,《小道消息报》已经停办了,原因是报社的总编被车撞死了。这个小报的总编有些不知天高地厚,总喜欢在他的烂报纸上发一些所谓愤世疾俗、鞭挞时弊的文章,他不被车撞才怪呢。

其实在此以前艾可思就听说过这个报纸的总编被车撞过好几次,但每次都是只擦破了点皮,这回终于被撞死了,但死的很不是时候,要不然他可以去这个报社打听一下那个导演的具体情况,他的家庭住址,他的活动规律。在什么地方动手剌杀当然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艾可思在设想这个剌杀地点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人的家里。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被杀的人一般不大防备,而且在现场的人有可能很少因而意外的干扰因素也会很少,局面便于掌控,活儿做完了可以不动声色地跑掉。他当然不能被人发现,如果被人发现并且让警察抓住,那么这场剌杀就会变得荒唐可笑荒诞无稽了,不仅显得他太过愚蠢,更重要的是他无法得到他的安吉丽娜·朱莉了。他曾经试着向豆豆打听,但是豆豆回应他的是一声冷笑。艾可思知道,自已既然接了这活儿,一切都得靠自己想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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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行动,三天之后艾可思花了八千块钱买了一辆二手车,一些需要秘密进行的事情总是离不开一辆汽车的。其实不光艾可思是这样,所有的电视剧里那些偷偷摸摸的行为基本上都是这样——他们通常都是开着一辆车,借助车体的掩护进行跟踪、盯梢、行剌,必要时还把他们要捕捉的对象抓起来塞进车里,拉到一些荒无人烟的地方要么扔下悬崖要么点火烧掉或者索性活埋了。车到手后艾可思便开始了他的第一步——寻找他要剌杀的那个人。这当然是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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