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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运缠身(14)

2011-10-27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许大年立即大声嚷嚷道:“简直是笑话!那马志远已经亡命天涯,我到哪儿去找他?我只要抓住你就行了!”

“在马志远缺席的情况下,我不可能单方面与你签订任何协议。”程保通的语气虽然温和,但他的态度似乎比较强硬。

“既然如此,你就等着法院的传票吧!”

从妻子口中得悉如天方夜谭般的离奇故事,程保通顿时惊吓得浑身冷汗淋漓!由于过分的恐惧,夫妇二人都已面如死灰,如同寒蝉般哑然无声

许大年已经决定将程保通告上法庭。

至于母亲的死亡赔偿金究竟应该定为多少,许大年心中完全没有底。他也曾向周围的亲友邻居们打听过,然而众人七嘴八舌的,最后还是莫衷一是。可是大多数人都倾向于认为,既然去年本市淮海路上的那起车祸最后由法院判赔了57万元,大概这个数日应该是比较合理的。

许大年暗自思索道,母亲遭遇横祸而命丧黄泉,此事固然不幸,然而倘若果然能够获得57万元的巨额赔偿,不但自己后半生的生活没有了问题,而且还可以娶一个媳妇儿,岂不是因祸而得福呢?

可是,法律上的事情自己并不太懂,弄不好要吃亏,还是请个律师比较妥当。于是,许大年来到南门附近的正义律师事务所,一位复姓司徒的中年律师接待了他。

听完许大年的有关陈述后,司徒律师又问了好几个问题,许大年都一一作了详细回答,司徒律师在经过一番思索后说道:“在开始进行任何一件诉讼前,我们都必须预见到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否则我们的诉讼将没有意义。就你目前的这个案子而言,倘若根据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提起诉讼,我完全有把握能够打赢这场官司。也就是说,法庭肯定能够判令程保通和马志远分别支付适当数额的死亡赔偿金。可是,由于马志远早己逃往异地他乡,即使是法庭进行缺席判决,你也根本就找不到他,那法院判决书将成一纸空文。而至于程保通承担的那一半,我估计,你也很难拿到多少钱。”

听了司徒律师的话,许大年显出满面困惑。既然自己能够胜诉,为什么不能从程保通那儿拿到巨额赔偿呢?

司徒律师继而解释道:“我们首先来计算一下,你母亲的死亡赔偿金总金额究竟应该为多少。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付医药费外,还应该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应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而根据临渝市统计局去年年底公布的相关数据,本市城镇居民去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200元人民币,因此,你母亲的死亡赔偿金应为204000元人民币。程保通理应承担其中的一半,也就是102000元人民币。可是,根据你刚才的介绍,程保通前期支付你母亲的医药费已经高达15万元,而这15万元理应由程保通和马志远两人分担。因此,程保通应支付的医药费应该是75000元。这75000元加上死亡赔偿金的102000元,共为177000元。可是,由于程保通已经支付了15万元,他只须再支付27000元就可以了。既然如此,你只能从他那儿获得27000元的赔偿。当然,我刚才不曾计算丧葬费,因为那笔钱是要用掉的。”

许大年立刻焦急得涨红了脸,他大声嚷道:“不对!去年本市淮海路曾发生过一起车祸,后经法院判决,肇事者赔付了共计57万元人民币哪!”

司徒律师微笑着解释道:“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去年那官司的原告律师乃我的老同学,我对那案子是再清楚不过的了!当时判定的死亡赔偿金也不过20万元上下,只不过那死者有两个未成年的儿女,还有一个老母长年病卧在床,这才增加了赔偿金额。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赔偿义务人除应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之外,还必须赔付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可是,对于你目前的这个案子而言,你就得不到任何的被抚养人生活费了,因为你已经是一名成年人,而且身体健康。”

闻听此言,许大年如同冷水浇身,顿时没了精神。他沮丧地嘟囔道:“如此看来,这官司也没多少油水了……”

司徒律师沉吟片刻后,忽然开口说道:“或许,你能够从其他渠道获得一大笔赔偿也未可知呢!”

许大年立刻瞪大了眼睛,问道:“你是指马志远吧?他已经跑了,我到哪儿去要钱呢?”

此刻,司徒律师的面孔上流露出一丝诡谲的笑容。他为自己燃着了一支烟,又递给许大年一支烟,继而问道:“你母亲是死在手术台上吧?可是,其死因究竟是什么呢,你知道吗?”

许大年的面孔上充满着困惑,他想道,既然母亲因为遭遇车祸而成了植物人,生命一直处于垂危之中,即使是死在手术台上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呀!可是律师为什么问这样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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