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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狗欢欢(2)

2014-05-07 来源:故事会 作者:易零冬 查看评论

当他们兴尽回来的时候,发现留守在家的伙伴已经死在了房间里。所有的钱都被洗劫一空。

那伙伴是被锤子之类的钝器砸死的。他的天灵盖碎裂,脑浆四溅,眼鼻耳口无一不是血流如注。夤夜赶来的几个以缉拿凶犯为业养家糊口的人分析:受害人是头里脚外扑倒在房间的门槛上,他一定跟凶犯熟识,他想必是在给凶犯开了大门,领着凶犯去房间时遇害的。但这些人也只能做一些诸如此类的专业分析罢了,他们在村里折腾了几天,却没能抓到凶犯。

那个遇害的客商带着一只狗。

这是一只纯黑的狗,还没完全成年,不脱充满稚气的活泼和顽皮,喜欢追着猫和鸡鸭玩,偶尔还会将主人和主人伙伴的鞋子叼离床前地下。主人死后,那畜生带着一副满脸忧伤的神情,无声无息地随着主人的伙伴收殓了主人。当主人的伙伴们黯然离去的时候,却找不到了那狗。

他们在码头上等了一天,又分头寻找了一个夜晚,始终不见那狗的踪影。最后,他们舍弃了努力,第二天扬帆而去。

也就是从这天起,乡警察所的院子里来了一条来路不明、通体纯黑的狗。虽然那狗浑身上下沾满了泥土,又湿又脏,但警士刘必贵却认为这决不是一条野狗。它跟其他进入警察所的狗不一样,并不偷偷摸摸地寻找食物。却瞪着一双充满乞怜的眼睛,看着每一个戴大盖帽的警员,不安地捌着四条腿,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哀鸣声。而当这些大盖帽靠近它的时候,它就恐慌而又仓皇地逃离。因为它已经被大盖帽们赶走好几次了,其中一次它逃得慢了一些,臀部上重重地挨了一皮靴,一边逃离,一边发出一连串惨叫声。

一连三天,这条狗不召自来却挥之不去。刘必贵警士对警官胡茂腾说:这条狗好像那天晚上大金案件的时候见到过?

胡警官使劲翻了一阵子白眼,到底想起了八月十六那个血腥的夜晚他带着刘必贵和另一个警士勘察凶杀现场的情景。那时真有一条狗在他们身边不安地绕来绕去,情形跟眼前这条狗无异。

胡警官恍然大悟般地点了点头。

刘警士说:看来这条狗跟大金的抢劫凶杀案有关了。也许它知道些什么。

胡警官的眼睛亮起来。

近来在胡警官的辖区内连续发生了几起凶杀案,可是连一起也破不了,这让警察局大为光火。为此,胡茂腾屡屡受到上司的叱责。胡警官正为此伤脑筋,听刘警士这么一说,焉有不喜出望外之理?

胡警官当即命令刘必贵和另一位警士到大金村蹲点,务必缉查真凶。

光棍红牙弟天生就是个赌徒。除了赌,他几乎对什么事都没有兴趣。从这个意义上说,红牙弟几乎就是个专业的赌徒。

在大京,无人敢与红牙弟赌。于是他只好带着一帮弟兄外出,四处赌钱。

红牙弟身边永远也不缺乏随从。他出手阔绰大方,每每赢钱,就大把大把地向为他捧场的人散发“虱母钱”,而且馆子里一顿大餐也是少不了的。

有一次,红牙弟居然赢回一辆小汽车。他遇到一个冤大头,把对方的钱袋子掏空了,再赢对方的车子。那人赌得痛快,输得也痛快,输了钱,输车子,输了车子,还想输腰间的一支手枪——那冤大头称其为“格洛克手枪”,反正谁也不知道——那玩意儿红牙弟不敢要,所以就散了场子,约好易时易地再战。

赢回车子的同时,红牙弟还雇了一个司机,专门给他开车。于是,他就终日坐着车子,在乡间那晴天尘土漫天、雨天泥泞不堪的简易马路上来来往往,行赌于各个乡镇之间。每次坐车外出,红牙弟就力邀街坊邻里搭顺风车。他说,这车子是别人寄在他这边的,人家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回去了,现在不坐,以后恐怕就没机会坐了。

红牙弟说得没错。终于有一天,人家要回车子了。

人家要回去的决不仅仅是车子,人家是连他的命都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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