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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墓被盗之谜(6)

2010-10-30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但是,要是以为倒卖文物的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家伙,那就错了。有身份的人栽在这事情上的照样有。

一般人到陕西旅游,都是以西安为中心。东线到临潼看兵马俑、华清池,再远了上华山;西线是乾陵、法门寺,再贪玩一点儿,无非去爬一爬太白山。法门寺、太白山都属于宝鸡。其实,宝鸡可看的地方还真不少。比如秦公一号大墓。这个墓占据了中国考古学史上五个之最:是迄今中国发掘最大的先秦墓葬;墓内一百八十六具殉人是中国自西周以来发现殉人最多的墓葬;椁室的柏木“黄肠题凑”椁具,是中国迄今发掘周、秦时代最高等级的葬具;椁室两壁外侧的木碑是中国墓葬史上最早的墓碑实物;尤其是大墓中出土的石磬是中国发现最早刻有铭文的石磬。这座大墓是秦景公的墓,墓坑旁树着一块碑,上面刻的是《诗经·秦风·黄鸟》:“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秦景公是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的四世孙。秦穆公有一次跟群臣喝酒,他的大臣子车氏三兄弟奄息、仲行和鍼虎表示,穆公死后他们愿意为他殉葬。子车氏三兄弟被秦人称为“三良”,都是了不起的人才。《黄鸟》是一首挽歌,一共三段,写秦人哀悼“三良”之死,诗句非常悲切。亲临秦公一号大墓,目睹墓坑内用一百八十六个大臣、宫女殉葬的棺椁,再读这《黄鸟》,感触非常深刻。

宝鸡另一个值得看的地方,就是青铜器博物馆。宝鸡是中国的“青铜器之乡”,曾被誉为晚清四大国宝的毛公鼎、大盂鼎、虢季子白盘、散氏盘,就出自宝鸡。这座全国唯一的青铜器主题博物馆中,收藏有着名的何尊、折觥、墙盘、卫鼎、秦公钟等国宝级青铜器。“操吴戈兮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古时战争的惨烈在这座博物馆里就能感受到。这里展出的一些兵器,就是打仗时卷了刃的。

宝鸡青铜器博物馆于1998年开馆。开馆不久,就出了一件大事。有个香港人从一个文物贩子手上买了一件青铜簋,回去翻看一本青铜器大全之类的书,发现这件青铜簋居然是件馆藏文物。这个香港人是个正经的古董商,知道这事儿犯法,不想惹事儿,就想把东西退回去,哪怕受点儿经济损失都行。可是,这件青铜簋是倒了好几道手才到了他这儿来的,要往回退,也得一道道倒手。这过程中,风声就透了出去。西安市公安局文物缉查民警一立案调查,结果钓上来一条大鱼。

原来,宝鸡青铜器博物馆当时正盖家属楼,资金短缺。部队有个姓陈的大校对文物特别感兴趣,跟馆领导也熟,常在一起喝酒,就说你们怎么能守着金山没钱花呢?弄几件文物拿出去换钱嘛。按博物馆的规定,馆藏文物肯定不能卖,但可以有偿调拨给高等院校作为教学标本。大校弄来了一张江苏某学院的介绍信,博物馆开出调拨单,把包括青铜簋在内的五件文物调拨出去。青铜簋本来是一级文物,博物馆领导为掩人耳目,故意把它写成了三级文物。事成之后,大校给了博物馆四十来万元,两位副馆长私下里各分了八万,其余的用来补了盖家属楼的窟窿。为啥是俩副馆长?当时的馆长一职还空缺着呢。

那么,这个陈大校是不是个骗子?首先,江苏某学院就是个子虚乌有的高校,所以,说他是个骗子这没错。但他这个大校却是货真价实的,而且不是唱歌、跳舞、写电视剧的文职大校,而是在野战军管后勤,权大着呢。陈大校把包括青铜簋在内的三件文物卖到香港,得了八十三万元。破案后,民警从他家住的小洋楼里搜出了另外两件文物。这个四十来岁的陈大校在部队属于实力派,本来升将军都有戏。后来,破案后大家猜测,此人可能也是过于功利,想当官啥事儿都敢干。他留下来的两件文物,估计就是打算送人,给他当将军铺路呢。

办这案子的是后来担任西安市公安局局长、时任市局副局长的吴金彪。曾经有人劝他: “这个陈大校有背景,你们去了不一定能办成事儿。” 吴金彪不信这个邪。一天夜里,他亲自登门,去跟陈大校所在部队领导作汇报。一起去的专案民警都在部队保卫部的会议室里等消息。当时正是元月份,夜里,会议室里没暖气,民警们冻得直打颤。吴金彪去了俩小时才回来,一听部下们都喊冷,他说:“你们以为我暖和?人家师以上干部会,个个都比我官大,我也是在会议室门外冻了俩小时!”

那天夜里,民警们连轴转,讯问陈大校。到后半夜,人的脑子都开始发木。记笔录的女民警打着哈欠,把“3+6”算成了“6”。吴金彪乐了,说:“你歇着,我来记一会儿。”他这一上手,一气儿就记了十三页笔录。天亮时,吴金彪把笔录交给专案内勤,还有点儿不好意思:“好长时间不记笔录了,字迹有点儿潦草。”到后来,陈大校惯出毛病了,只跟吴金彪谈,好像这样才不辱没他大校的军衔。

高军就是从这起案子开始接触办案的。那会儿,他刚从部队转业,这案子他负责抓人。按说,人抓回来,他们这拨儿人就可以去睡觉了,审案子有别的同事负责。但高军没睡,别人记笔录,他也拿个本子在旁边记。后来,同事发现他把笔录从头到尾完整地记了一遍。他在琢磨怎么讯问。因为能下功夫,高军很快就成为业务骨干。他的笔录比很多科班出来的同事做得都好。

法律还是有空子可钻

有人戏言,2002年10月28日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已经成了“文物贩子保护法”了。为什么?因为在犯罪分子眼里,这部法律有太多空子可钻。比如,《文物保护法》里根本没有“古玩市场”、“文物市场”这样的概念,但各地的古玩市场、文物市场照样存在;电视里,各种各样的“鉴宝”栏目不胜枚举。那么,“宝”从何来?经过“破四旧”、“文革”,连那么大的吕氏四贤墓都毁得连个坟头都不剩,有几个大户人家还能把祖传的宝贝留下来供子孙拿到电视台显摆?于是,大家都说是“淘”来的。可是,如何“淘”的?“淘”得合法不?没人追究。

2009年,二处五大队破了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8·28”特大倒卖文物、伪造火漆案。北京一个叫李建生的人开了个古玩店,于2008年12月从一个香港女人手上花一百一十五万元买了十三件青铜编钟。李建生识货,东西是真的,应该是战国时期的,有楚文化的特征,出土地大约应该在河南、湖北交界地带。李建生当然还知道,这样的生意肯定是犯法的。可是,不久,买主找到了,北京一个叫温琳的女人花一百七十万元要从李建生手上买走这套编钟,一买一卖,李建生轻轻松松就挣了五十多万元。

温琳也是个开古玩店的人,她当然不想把这套编钟弄来当镇店之宝。跟李建生谈价钱,是因为她已经找好了买家。一个叫张怀清的西安人要这批编钟,谈好的价钱是一百八十七万元。但这个张怀清胆子不算大,他提出一个要求:这套编钟必须有入境手续和火漆,否则就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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