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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幼童案中案(6)

2013-08-07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5月9日上午,侦查员翟芝峰、李春君奉命前往宏运大楼调查。那是一幢半新不旧的四层公寓楼,有六十来家住户。底楼楼门内一侧的墙壁上设有上下几排木制信报架,据公寓看门人辛大爷介绍,每天邮差骑着自行车送来邮件时,那些汇款单、挂号信以及无法放入信报架的邮件都是交由他签收的,而普通信件和报纸等,邮差都是直接放入信报架,让收件人自取。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不是宏运大楼的住户,是否也可以让别人把信件寄到这里,回头他自己到宏运大楼来取呢?

辛大爷回答,可以,因为大楼的产权所有人——“宏运面粉厂”老板莫胜天先生对此从未有过禁止的规定。抗战前两年这幢公寓大楼竣工时辛大爷就是这里的看门人,十六年来,不但允许外来的非住户来此取信件,甚至还经常义务为附近一些不方便接收挂号邮件的居民代收信件。这种情况,在当时全国各大中城市普遍存在。

这下,翟芝峰、李春君的心凉了。如果“野马”不是这幢大楼的住户,他让井端阳把密信寄到宏运大楼,自己瞅个空当JL悄然前来把信取走,谁也不会留意到。

侦查员把信报架上那些尚未被收件人取走的信件一封封浏览下来,没有发现井端阳交代的那封4月18日寄到这里的平信。这说明“野马”已经取走了该信函。那么, “野马”到底是不是宏运大楼的住户呢?

当天下午,专案组五名侦查员全体出动,纪雷、吴富生去双彩街派出所找户籍警了解宏运大楼住户的情况,衣博中、李春君、翟芝峰则向宏运大楼方面调查自取信函的情况。调查得知,截至4月18日井端阳把寄给“野马”的那封平信投进街头的邮筒,宏运大楼共有六十二家住户,其中包括有些公司给职员租借的集体卧室,一共居住三百一十九人;其中成人二百五十三人,成人中男性一百五十人,女性一百零三人。当然,井端阳寄发的那封平信的收信人“许祚中”其人其名肯定是没有的,只好从住户以及非住户中寻找有疑点的对象了。专案组与户籍警一起把调查到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从中梳理出七名有疑点的对象——

甲:男,三十一岁。此人是河北梆子演员,在保定地面上小有名气。他已经在宏运大楼租住三年多了,是个单身汉。不过,作为一个小有名气的演员,他身边从来不缺女人,时不时有中青年女子来其下榻处拜访,有时会过夜,甚至一连住上十天半月。据看门的辛大爷反映,这人以前从来不关心国家大事,常说“我一个唱戏的有什么需要操心的,张口唱戏,伸手取钱,天经地义,谁当道都一个样”。可是,最近他却关心起时政了,订了报纸,每次辛大爷打扫走廊经过其房间门口时,经常听见房间里传出收音机播报新闻的声音。

他之所以被列为嫌疑对象,是因为根据辛大爷和一些住户的印象,这人从没在信报架上取过信,辛大爷那里也没有收到过寄给他的挂号信函,可4月20日前后,有人看见他从信报架上拿了订的报纸后,犹白不离开,鬼鬼祟祟地在架子上的几十封信件中寻觅着什么。之后,这人有十来天时间没再露过面,也未回宏运大楼住宿。

乙:女,二十九岁。这是一个之前姓名、身份都不详的住户,因为她是一个多月前拿着204室的钥匙直接入住的。在公寓的租住登记册上,204室的租住人是一个医生,早在七年前就已经租住该户了,他本人来住过,妻女也来住过,后来做起了二房东,转手出租给别人居住了。在乙入住前,204室空关了四个多月没人人住。乙入住的次日,辛大爷在其外出时曾叫住她,说您是新租户吧,根据政府的规定,新租户应该叫上房东一起去派出所登记,如果是外地来的,还要申报临时户口。乙说我是保定户口,也不是新租户,上派出所去干吗?说话语气很冲。辛大爷就向前来例行走访的户籍警小王反映了,小王于是就盯上了乙,可是,接连来了四趟,一趟也没遇上。于是就留了条子塞进门缝,让她自己上派出所找户籍警。条子塞过两张,可她却没去派出所找小王。至于信件,白天的时候,倒是没有人看见她取过信。不过,据二楼的邻居反映,乙晚上总是九十点钟后才回来,而这时辛大爷早就下班了,公寓晚上是没有人值守的,因此没人知道乙晚上回来时是否取过信件。

丙:男,三十三岁。此人不是宏运大楼的住户,据户籍资料显示,他的家庭住址是距宏运大楼大约四五分钟路程的双彩街铁锅胡同24号。丙以前在国民党军队当过辎重兵,离开部队后回到地方上进了国民党警察局开车,却并非警察编制,而是警察局的雇工。保定解放后,军管会贴出布告让参加过伪党政军宪警特、反动会道门的人员前往公安机关登记,丙也去了。派出所听他说是旧警局的雇工,就没把他作为重点对象。过了一段时间,把他叫去参加了一个月的集训,不过没像其他集训对象那样又是操练又是劳动什么的,只是让其写给旧警局当司机时的经历或者听说过的情况。从集训大队出来后,政府介绍他去煤球厂当工人,他嫌太累,拒绝了。那个年代,驾驶汽车算得上一门含金量比较高的技能,找工作易如反掌,所以丙很快就被物资公司招去当了一名卡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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