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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幼童案中案(2)

2013-08-07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井端阳匆匆出门。他赶到“天龙茶馆”门口时,宝大贵已经到了,还带着一个便衣刑警小田。那时的茶馆,同时也是书场。最近这段时间,正由当时在北方小有名气的艺人萧少海说《隋唐英烈传》,每天下午、晚上各一场,两个小时,场场爆满。刑警约见井端阳的时候,茶馆门口已经挂出了“客满”的牌子,不过宝大贵因为经常办案,跟茶馆的老板、伙计都熟悉,当下打了个招呼就领着井端阳入内了。他们没去喝茶听书的店堂,而是由跑堂领着去了后面的一个小间。

这时候,无论是两位刑警还是井端阳,都不曾也不可能料想到,他们三人竟然被人盯上了,而且正准备采取措施!

二、政保侦查员抓了刑警

一个月前,北京市公安局的政保侦查员偶然抓获了一名以印度尼西亚华侨身份入境的特殊来客——台湾“国防部保密局”情报特工雷炳辰。

据雷炳辰交代,他此行的使命是获取由上海、南京、保定、天津的台湾潜伏特务递交的情报。他从香港搭乘客轮前往上海,凭借合法身份证件顺利通过了边防检查。之后,雷炳辰先后在上述四城市“观光”,顺利地获取了由潜伏于当地的特工递送的情报。如果雷炳辰在天津获取情报后,直接去广州经香港返回台湾交差的话,或许这趟特别差使也就侥幸完成了。可是,在印度尼西亚土生土长的雷炳辰却没立刻滑脚,他寻思自己从未去过北京,现在难得摊上这么一趟“官费出差”,已经到天津了,离北京不过三小时的车程,何不借机到北京去转一转?于是,他就登上了由天津开往北京的火车

雷炳辰没有料到的是,他的好运竟然到头了。在北京入住宾馆时,大堂一侧扮作清洁工的北京市公安局政保一处的便衣侦查员正奉命蹲守另一反特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雷炳辰想来,他在办理人住手续时一切都是按照美国教官所教授的方式“从容进行”的,在上海、南京、保定、天津入住宾馆时经过实践检验,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可是,这次不知怎么露出了破绽,竟然引起了那个便衣侦查员的注意。于是,就出现了“搂草打兔子”的戏剧性效果,仅仅过了半天,雷炳辰就折进了局子。

雷炳辰倒也识时务,还没等人家确认他的特务身份,就竹筒倒豆子交代了全部情况。那时特务活动的技术含量比较低,雷炳辰传递的情报就是四本书,情报是用密写药水写在书里的,虽然用的是暗语,但对密码专家来说,也没有太高的难度,不过折腾了数天便全部破译了。情报内容涉及政治、军事、经济和社情民情,但并没有我党政军的重大机密,有的甚至是公开报道过的,估计潜伏特务也是应付差事。

情报虽然不重要,但侦查潜伏特务这事儿是重要的。按照当时的规定,这已经不是北京市公安局的活儿了,于是就上交公安部,由部里把活儿分派下去,责成上海、南京(当时还未组建江苏省,南京直属中央管辖)、河北(当时保定、天津均属河北省)三地公安机关侦查。

河北省公安厅政保处侦查员吴富生、李春君奉命侦查保定地盘上向雷炳辰传递情报的潜伏特务。这二位原是省委社会部的,接受任务时刚调到省公安厅,都是干过几年反特工作的熟手。两人领受使命后,先去北京提审了雷炳辰。

雷炳辰交代,他抵达保定后,按照事先上峰的指示下榻于“燕赵饭店”,然后,什么都不干,就去名胜古迹旅游,玩累了回饭店睡觉,睡醒了下馆子吃喝。那么情报怎么交接呢?不用交接,那本书是通过邮电局寄到“燕赵饭店”的,没有写房间号码,只写着“燕赵饭店转交下榻旅客封金富先生收”(封金富是雷炳辰的化名)。

吴富生、李春君返回保定后,随即就去邮电局调查。那时没有摄像探头,对于邮寄人的线索全凭经办营业员回忆。由于雷炳辰在收到情报后立刻把外面的包装纸处理掉了,侦查员也就无法知晓这本书是由哪个邮局的哪个营业所收寄的,而饭店方面因不是挂号邮件未作登记,经手的服务员对寄件人落款什么的也没留下任何印象。因此,要想调查,就只能—个个营业所跑了。可是,跑遍了保定全市的邮电营业所,也没发现任何线索,所有营业所的窗口工作人员、邮局里面的分拣员都回忆不起自己是否经手过这样一件印刷品。

这条渠道走不下去了,于是,吴富生、李春君改变方式,对那份隋报的原件进行了研究。这是一本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苏联传记文学《卓娅和舒拉》,在那个年代,这是一本风靡全社会的超级畅销书。吴富生、李春君请来痕迹技术员对全书各页进行检测。技术员使用了当时属于高科技的检测技术,最后在书的封底发现若干字迹,经仔细辨别,内容是“可与他校标准齐平”几个字和一个长宽各为半寸的正方形框框。这个发现说明什么呢?吴富生、李春君分析后认为,有人曾把这本《卓娅和舒拉》作为垫底,在上面放上一张纸写下了上述文字,又在后面盖了一个私章。

为了印证这个分析正确与否,他们找到了一本同一版本的《卓娅和舒拉》,将封底作为垫底,把白纸放在上面,用铅笔写字以观察留下的印痕。结果发现,要想在封底表面留下通过化学显影剂加放大镜才能勉强分辨的字迹,在白纸上写字时必须下笔非常轻才行,而且力道要十分均匀。两个侦查员都难以做到这一点,因此他们推测,这个写字的人应该受过专业训练,有可能是美术工作者。再联系到“可与他校标准齐平”这几个字和私章,基本可以断定此人是某所学校的美术老师,并且掌握着一定权力,因为寻常的美术老师是不可能作出此类批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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