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故事网爱情故事

长命女奇遇无颜男(4)

2011-03-09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一颗墨玉珠子砸中她的额,留下一个红肿印子。她咬唇,默默拣起那珠子,如他所愿地转身,离去。

珠子落了满地,他深吸了口气,扶着庙门勉强弯身,一一又捡回手中:“十二颗。”少了两颗。他仔细寻着,想要收齐将珠子再重新串起来。

“给。”一只乌漆抹黑的手伸来,掌中躺着一颗墨玉珠子。他迟缓眨了眨眼,接过那珠子。

“十三颗。”最后一颗被长命拿走了,朱允口颓然倒地。半响,他抬眼,颇显无力地问:“小子,你叫什么?”

“乞儿。”

只怕是弃儿吧,如他一样遭天下之所弃。

“告诉我,你在外头看到了什么?”

小乞儿瞧了外头一眼,如实答道:“很多差人,正朝这边走来。”

“是吗,真快啊。”他将头整个往后仰,透着破庙穿孔的庙顶,望向远不可及的天:“小子,如若不是我先被官兵剿追,只怕这会我就心软收了你做义子。咱们今生缘分大抵就到此了吧。”

嘈杂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朱允蚊闭目,只觉大势已去。天意,终究是不可违啊。躲躲藏藏数年,终是有被捉住的一天。也好,早一步被捉,也好过长命一身异能因他而被人发觉。

一阵屎臭袭来,随即感觉到一股温热糊上他的脸。

“昏君朱允蚊!”

官兵喝道,一脚踢开庙门。屎臭味旋即扑鼻迎来,腐破的庙中只有一个乌漆抹黑的小乞儿,和一满身屎臭的烧伤男子。

“哪个混账密报这里有前朝昏君朱允口的?”领头的闻了一股屎臭,不禁憋了气。一巴掌就甩了那谎报的胖子一耳光。朱允蚊一眼就认出了,是首饰店的胖掌柜。他从他店里买了两串珠子。

“差人,真的是他!去了那屎就是!”胖子捂着脸,苦苦解释。

“你NND,自己去挖屎,老子没空陪你。”白白闻了一顿屎臭不解恨,领头的“啪啪”又甩出两记狠狠的嘴巴子,才收队急急撤走。

小乞儿鬼机灵地偷趴到破窗前,亲眼所见差人已走远,才急急奔回供桌前,连忙抹去他脸上的屎尿。

在男人睁眼看他之际,小乞儿扑腾跪在地上,叩头喊了一声:

“爹!”

明,万历十七年,春。

昌平街一摊不起眼的包子铺前,一名乞丐书生正绘声绘色地讲着自永乐年间流传下来的故事。一名身穿如血红衫的女子从他面前路过,忽然驻足停在原地。

“小哥哥,请问,是谁告诉你这段故事的。”她的年纪不曾变过,仍是二十几岁的模样。然而谁人知道她早有数百年之身。

“姑娘真是问对了人。”那乞丐书生满脸喜色,“这故事自我小的时候从我爹的爹的爹那里传来,待我这里也讲了不下百次,倒是头一回遇到有人来问这故事的由来。姑娘你莫以为我这故事是假的。”

说着,乞丐书生急忙从衣衫里翻出一本极旧的书:“瞧,人人都说我讲的是痴话。我是懒得与人解释,书本是自我太爷那里传来,到我这代也有百年时光。据说是我太爷的太爷亲手所撰,说起来我太爷的太爷还是前朝皇族之人呢。当然这是后话了。”

“他不是一生无子吗?”她脱口问道。

“咦?你怎知?”那书生惊讶地望着她。

这么秘密的事,他有可能随便跟她一个不熟识的姑娘家讲吗?书生搔了搔头,将书重新宝贝地塞回衣襟前,好好护着:“是啦。听我太爷说,我太爷的爷爷是太爷的太爷在刚及不惑之年时收养的。人人都以为血系之子才是好的,偏我太爷的太爷天性开明,自然不会被常人的血缘牵绊给束缚住,更不会因而待我太爷的爷爷不好过。”

“原来,他仍是一人。”当初离开他时,她若是能将他的脸治好,也就不至于日后数十年,他都不曾与姑娘成亲。

“咦?”书生啰嗦了一番,见这姑娘仍有在听,“小姐姐,难得你有心了解我这家族史,那要不要再续听后段?”

“好。”她轻点了点头,蹲下时扯动了袖口。

“话说,我太爷的太爷自发现那神奇女子之后,竞在之后爱上她了。”乞丐书生边说边小心地看着眼前的姑娘。她却似是发现他的偷偷打量,将眼垂了下来,就像没喜怒的菩萨雕像。

真的,若不是因为她是活生生站在他眼前的人儿,他恐怕真会误当她是天界派下来的神人。

神……人。

书生乞丐眨了眨眼,望着她不小心露在外的手腕上有一堆极丑的疤痕,密密麻麻的。书生的嘴巴不由地张了许久……

那本书他早已经背得滚瓜烂熟。就算不必翻书,他也能记得那书中所记的神人,手腕刚好有一堆乱七八糟的伤痕。若说这一切都是巧合也就罢了,偏偏她的伤痕之上,还有一串极旧的红玉链子。

这可容不得假啊!

“小哥哥,怎么不讲了?”她仍是没有抬头,却已猜到他的心思了。

“我讲,我讲。”乞丐书生十分困难地咽了下唾沫,深吸了口气,又道,“我太爷的太爷自从发现他爱上那仙人之后,心中自卑于自己已毁容貌,自知配不上她。尤其在追兵追来之际,他心知自己要逃命已难,便以羞辱将那痴情的仙人赶了走。太爷的太爷以为自己这样做对了,却不想……不想……”

“不想什么?”她顺着他的话,轻问。

书生闻言,突然扑腾一声坐在地上,从衣襟里掏出那本已被暖热的书:“菇娘。不,姑娘大姐。不不,这位实似仙人的姐姐。我见同你有缘,将这本从前朝永乐二年传下来的书送于你,你可要?”拜托,千万得要啊!书中故事实为她所写。若不接受,他岂不成了个不孝罪人,

“不要。”她依然垂着眼,断然回绝地起了身,继续同她之前那般,漫无目的地走着。

“姑娘……姑娘……”乞丐书生起身要追,眨眼工夫,就见她消失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他懊恼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姑娘,你可知,我太爷的太爷爱你极深啊……”正因爱得极深,所以写书流于后世。只盼有朝一日,赶巧能让她听见后人替他传达未及说出口的真心话……

“对了!”那姑娘既然是神人,一定有千里耳的本事,应该能听得到他的话吧。乞丐书生一拍手,连忙将书翻到最后一页,在人还算多的大街上大声吟诵着:

长命女,外貌清秀,如这尘世一抹不曾沾染过的仙人。手腕凌乱碎疤。若她不再记恨于我,腕中该有一串红玉链子。

人越涌越多,个个极热情地望着他,顺手将各自手中的东西朝他热情丢来。一颗烤番薯砸中他的额,他忍着痛,继续念:

长命,若有来世,务必要认我。我怕到时躲不过黄泉路上的孟婆汤,将你忘记。

这段够深情的对白,才吟诵完,乞丐书生身上的烂菜叶呼啦一下子多了一箩筐。

尾声。

一本《长命传后续》的小册子被女生轻轻合上。趁着楼上无人,她连忙翻窗跳出。

随后,她扶着楼梯栏杆轻快下楼。若不仔细看,她的手腕多了些细碎的疤,腕间一串红玉链子。

上一页首页4/4下一页

上一篇:飞过梨花带雨的流言

下一篇:你是我夏天最好的礼物

相关文章

评论

顶 ↑ 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