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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红楼梦”——赖昌星(17)

2013-03-31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杨前线几乎全部推翻法庭的指控,他反复强调,他与赖的关系是朋友关系。杨前线最后在法庭甚至慷慨激昂:每个人都是沧海一粟。厦门关区发生如此重大的走私行为,作为关长,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知道赖昌星在搞一些走私,但没想到做得如此之大,我感到痛心疾首。给国家造成如此巨大的经济损失,我愿意以死谢罪。但我个人绝没有主观故意。我与赖昌星是好朋友。如果我收他的钱,哪怕是100块、1000块,我也认了。就是死,我也要死个明白呀。

好一个“以死谢罪”的关长!其实这是一段把江湖和官场都演绎得十分老到的表白。他手不沾赖的一分钱,却享受着数以百万、千万元的荣华富贵。赖也很少出面找他麻烦,却鲸吞关税数百亿。这一切竟因为杨和赖是好朋友,他们把现代官商之间的哥儿们义气表现得如此默契而又惊天动地。

而远在加拿大的赖昌星也与杨前线“灵犀相通”,遥相呼应。他通过电话告诉专案人员,杨前线和庄如顺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你们中共最廉洁的公务员。他们没收我一分钱,没为我办一件事。如果你们把我抓回去,别人的事我都会讲,他们俩的事我一句不会讲。

杨前线至死不悔,他在看守所接受焦点访谈记者采访时镇定地回答:“我不后悔,我是他(赖昌星)最好的朋友……”

杨前线被一审判处死刑。

赖昌星在异国他乡兔死狐悲。他装出迷惑不解的样子,在电话中问专案人员:“你们为什么要判杨前线死刑?我走私的事,与他没有多大关系。他最多也是默认罢了,都是我找海关下面的人干的……”

厦门关区530亿的走私额,偷逃国家税款270亿元。这是一笔连杨前线都难以想象的天文数字,一笔铸有贪婪、耻辱、罪责的数字。

走私,对赖昌星来说,已成一种职业、专业、霸业。他像滚雪球似的将走私规模越滚越大,后来连他自己也难以支撑。

1997年筹建88层远华集团中心,当时是在资金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强行上马的。赖昌星通过银行贷了大笔款项,市政府也把这一项目当成厦门跨世纪重点工程加以宣传。88层大楼开工时,恰逢那年的“九·八”贸洽会,所以搞得兴师动众,投资额说是30亿元。为此,大哥赖水强曾提醒赖昌星,建88层大厦,要那么高干嘛,爬得越高,摔得越惨。再说,树大招风,走私的事还是有所收敛的好。赖昌星不听,他对大哥说,拿那么多钱铺路,现在关系越做越硬,怎能不干呢?

赖昌星抛头露面出尽了风头,据说有人曾多次劝过他,走私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见好就收,金盆洗手,免得出事。

赖昌星也曾想“激流勇退”,但谈何容易?

几年来仰仗权力资源编织了一张庞大的人情关系网,这权力资源中有开采不完的“金子”。掌握官员手中的权力,也就掌握通向财富的金钥匙。况且,我是流氓我怕谁呀?赖昌星曾表露出这样的心态,这多少反映他流氓致富的心态。

赖昌星早已过惯了挥金如土的淫乐生活,要赌博、要潇洒、要玩女人、要追求体面光鲜,这一切当然离不开钱。赚钱,就像赌博,赢了还想再赢。人是游戏的动物,游戏上了瘾,欲罢不忍,乐而忘返。他还要供那么多贪官污吏、腐败官员吃喝玩乐拿,个个都是狮子大张嘴,还有那些高官、亲信的子女,不干活还得给他们白送一份高工资。仅1997年春节远华给各有关部门和各路要员的节日礼金就达2000万元。

所以,赖昌星反复说过,不走私,远华就得“掏空”呀。

据说远华案东窗事发前不久,赖昌星有一天驾着那辆威风显赫的私家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突然触景生情发了不少感慨,他对随从说,走私,赚大钱,感觉好比在高速公路开车,根本停不下来。就是想停下来,也还有止不住的惯性运动呢。

除了对钱财的贪婪,除了止不住的惯性运动,赖昌星自以为有那么多大大小小的保护伞罩着,没人敢动他一根毫毛。这也是远华集团走私活动愈演愈烈,有恃无恐的原因所在。

“远华”自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在编排、上演一部当代很有轰动效应的“新红楼梦”。

红楼,既是走私犯罪的策源地,又是滋养蛀虫、硕鼠的米粮仓;

红楼,既是腐败贪官的淫乐天堂,又是官商勾结的犯罪魔窟。

这是赖昌星大哥赖水强对红楼的生动注解。接受专案组审查时,他思想斗争激烈,感慨顿生,写了一篇题为“午夜——群魔闹乾坤”的感想:远华,曾经大红大紫,声远四海,华名高扬。如此荣耀,在鹭岛的历史上怕是绝无仅有。

由赖氏家族建造起来的远华大厦只不过是红楼一梦。

红楼塑造了远华,红楼最终又毁了远华,是红楼将远华蛀空、掏空,引入深渊,带进万劫不复的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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