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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案 施公审土地

2013-05-02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摘要:忽又一人喊冤,系告土地,衙役立刻提到公堂跪下。施公说:你是告土地的么?那人答应:是。即将实情诉来。那人口称:

忽又一人喊冤,系告土地,衙役立刻提到公堂跪下。

施公说:“你是告土地的么?”

那人答应:“是。”

“即将实情诉来。”

那人口称:“老爷听禀:小人今出无奈,舍命告土地尊神。小人家住县城以外桃花村,名叫李志顺;妻子就是本村王氏之女,自幼联婚。父母亡故,又无兄弟儿女。因家贫困,没奈何出外经营。小人束手空拳,有开药铺的亲眷,留小人学生意。刻苦三年,积了五六十两银子。牵挂妻子无靠,小人辞回,仍扮讨饭之人。那日到家,要试妻子之心。小人走进土地庙内,四望无人,把银子埋在香炉之内,交给本庄土地庙回家。可敬妻子耐守苦节。次日到庙内香炉中取银子,那银子却不见了。小人思想无计,还来告当方土地之神。叩求青天大老爷判明。”

施公一听微笑,两班衙役,个个抿嘴。施公叫道:“李志顺,你的银子交与土地,虽无人见,那神是泥塑的,混来胡告,就该打嘴。今日准你,你且回去,明日在庙伺候,本县去审土地。”李志顺答应,叩头出衙而去。

第二日,施公直往桃花村审土地,人役马夫,前呼后拥,登时进村。

地保跪迎轿前报名:“东关里地方王麻子,迎接老爷。”

门子说:“起来引路!”

入村不多时,大轿到土地庙中。施公下轿,想先看破绽,再升公座。想罢进庙,闪目看了上面:供奉一位土地,左右侍立二位小童。供桌以下,左判官,右小鬼,并无别的陈设,只有一个大香炉。

施公看罢,心中纳闷,肚中自语:“这事全无题目可做,怎么是好?”不得已转身出庙,升了公座,吏役人等,左右侍立。施公往四面看了一看:来看的男男女女,如佛头一般,周围环绕。施公看罢,将脸一变,说:“要审土地!”吩咐:“叫告土地的李志顺快上来。”

公差一听,回说道:“李志顺伺候多时。”

施公点头,又叫把庙内土地抬出来听审。众役答应,不敢怠慢,一个个跑入庙内,立刻把位泥土地尊神抬出。

施公故意做腔站起,带笑把手一拱,高声说:“施某今日惊动老兄了,请坐。”言罢回头,吩咐看座。

青衣答应,拿了一张椅子,放在下面,众役把土地抬起,放在椅子上坐定。青衣在旁站着。

施公设智推情,忙出公座,往前一溜一点,哈着腰紧行几步,故伸双手,倒象与人拉手的那一种款式。又见施公把手拉了,复倒退几步,哈着腰带笑,大声说:“贤契请坐!”又吩咐:“把我的公座抬过来,对坐好商议事情。”

青衣答应,把椅子拿来,放在土地对面。

施公又故意哈哈腰退步坐下,眼望土地讲话,叫声:“贤契,休要见怪,惊动尊驾,为的民情。我是知县,你也是一方之主。我与你居官一样,阴阳一理,原无二致,都受皇恩,所事不过管辖百姓,公判民间冤枉,不负朝廷雨露之恩。请问本村李志顺回家,将银子埋在炉中,老贤契就该留心照应才是,为什么被人窃去?为何知情不举?既为守主,贤契只管告诉与我,好拿窃银贼人。你我官官相护,我不碍你;若是不说,即作表文,升天参事,你莫后悔。”

施公满口正捣鬼语,忽然听见众人之中,有人冷笑一声说:“真真捣鬼!是哄愚人。”

施公一听怒道:“什么人说话?带他过来!”

衙役即行到众人内找寻,将说话之人,带至公案前跪下。施公问道:“你姓什么?名叫什么?你笑本县是哄愚人,想来偷银的你必知情,从实说来!如不招认,立刻处死。”

那人叩头,口叫:“老爷,小人叫刘二。因见老爷审问土地,是以小人不觉失笑。小的该死,叩求老爷施恩。”

施公问:“你如何知土地庙内有银?”

刘二说:“小的是李志顺同村之人。那日晚间,李志顺回来,酒店相遇,上前问候他,李志顺不理。小的气忿不过,随后即跟他去。他夫妇叙话,方知他的银子在香炉内。小的即到庙中,将银取了。现闻李志顺在老爷台下投告土地,老爷已准他状。今日审土地,是以带来,分文未动。”即将银包呈上。

施公吩咐叫志顺上来,打开银包,看过银子数目,跪禀:“银数不少。”

施公大怒道:“你今银子有了,本县问你知罪否?可恼你不念糟糠之妇,反怀疑心,才有失银之故,理应重处。那刘二虽说偷银,原是气忿戏弄。盗听言语,本该重责枷号。但本县有好生之德,罚你二人修理土地神庙,重装金身。”二人叩头谢恩。施公吩咐打轿回衙。

此案施公审土地事,不得而已;既为民之父母,不得不为民分忧。失银无证,从何处追问。岂不知土地泥塑,何能说话?借审土地之名,百姓晓得奇闻之事,看者千万,同在内中,察其形色。不料果然刘二说出,始得结案。可见施公为民用竭苦心,不愧民之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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