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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义决讼

2014-02-19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诗曰:于义决讼,分与家财,安等愧耻,风化大开。

南北朝时,北周有一个叫于义的人,是于谨的儿子,靠着父亲的功劳,被封为广都县公,并担任安武太守。他崇尚教化,不主张严厉的刑罚。有两个安武人,一个叫张善安,一个叫王叔儿,为了争夺钱财打起官司。于义说:“这是我做太守的道德浅薄的缘故”。于是他就把自己的家产分给他们两个人,劝解了一番,叫他们去了。张善安和王叔儿两个人都觉得很惭愧,就搬了家到别的地方去了。从此以后,安武地方的民风就非常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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