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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杀手,仅此而已(99)

2015-06-06 来源:故事会 作者:天生Killer 查看评论

可能有一部分人陷入了一个误区,我从来不认为我有什么资格让人崇拜。崇拜的对象在我心里应该是神圣也是不可替代的,所以崇拜这个词放在我身上真的不合适,它和支持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给面子就拿我当个朋友,我也当对方是朋友,不给面子的随便拿我当什么都行,无所谓。但是千万千万不要在自己的心里勾画出我的轮廓然后硬把我往那里面塞,我可以告诉你,塞不下,边边角角都不合适。

而当你发现了我根本不是你心中想象的那个T或者有些出入的时候,也请你不要觉得是被我欺骗了,那只是你自己一厢情愿。

我就是我,不会因为任何人说什么想什么而改变自己左右自己,我写这些也不是为了取悦谁娱乐谁。所以我说看的懂的人自然会懂,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所以这个帖子谁走了谁来了,不重要。

我是一个很识趣的人,我不希望别人崇拜不是给脸不要脸也不是装B,恰恰是因为我识趣。做个朋友就好,说说笑笑,打打闹闹,挺好的。如果觉得我不是你心中的那个T,无法接受,那是你的事,觉得这样无法做朋友,也是你的事,自己的幻想破灭不应该让他人来为你承担后果。地球离开谁都得转,谁离开谁也都得活。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有人说的对,道不同不相为谋,所以谁离开都有他自己的理由。我之前说过,人做一件事都有自己的理由,无论在别人看来是对是错,最起码在他自己看来这个理由是足够充分的。

我刚才还在和朋友说不同的人需要不同的朋友,自卑的需要会夸奖的,自负的需要会打击的,混在阳春白雪那一挂的需要喝着咖啡听交响乐的朋友,混在下里巴人这一挂的需要就着大蒜看二人转的朋友。

我是一个俗人,很俗,我不喜欢喝咖啡也听不懂交响乐,更受不了不喜欢喝咖啡非要装着懂品尝,听不懂交响乐非要跟着曲子拍节奏的。这些东西就像我之前写的“人生最后三天”一样,偶尔接触一下感觉一下就完事了,我现在再倒回去看我写的最后三天都不免有种酸的感觉。

很多人喜欢自命清高,觉得自己很与众不同,生来就是干大事业的人。现实中怀才不遇的人太多,每个人都在想着只要给他一个机会,只要一个机会,他就能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可是人多机会少,这个时候他若是还放不下他的清高和虚荣,当人们都削尖了脑袋往机会身边靠的时候就只剩下自己在后面虚荣了。等最先抓住机会的人成功了以后来到他身边的时候,他拥有的还是当初的清高和虚荣,所以这种也和我道不同不相为谋。

我没有任何教训和抨击的意思,只是在这个帖子里看见了一些很有才华的人但是生活却那么不如意,我想多多少少有上面我说的这些原因。很多朋友问我以后的打算,我记得我和一个朋友说过:我不知道我以后能干嘛,像是废人一个。但我知道,做什么都得脚踏实地的,就脚踏实地还不知道会怎样呢,更别说不切实际的清高了,所以还是那句话,道不同不相为谋。

我给大家讲个小故事:

十一二岁的时候我爱画画,爱画油画,虽然没有学过,但是特别爱画。压岁钱零用钱除了巴结那些肯教我打拳的哥哥们之外剩下的都买了油彩和画布。

我喜欢用色彩把这个世界诠释出来,蓝的是天,白的是云,有水纹的是海,带绿色的是森林,那时的我只能画成那样。

我的邻居是妈妈的同事,家里有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哥哥,这个哥哥没事就带着我玩,到处疯跑。

有一天我从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张照片,那是一个国外的海边,很美很美。我就照着样子画到了画布上。邻居的哥哥看到了,说这是哪啊?我说不知道。哥哥说,世界上没有这么美的地方,别画了,跟我去玩吧。我说有这个地方的,我见过。哥哥说,你别幻想了,要真有这地方那是天堂,说完就拉了我一把。他一拉我,我身子一斜,画布中间被我划上了长长的一笔,整幅画都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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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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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这不是真的吧?我的意思:一定不是
2016-09-10 08: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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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天王盖地虎,小鸡炖蘑菇
2016-05-16 15: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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