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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南京1.29杀人分尸案

2012-08-06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摘要:2003年1月29日,南京市下关区狮子山公园护城河发生一起杀人分尸案件。此案临近春节,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影响很坏,属近年来罕见。案发后,江苏省市领导十分重视

2003年1月29日,南京市下关区狮子山公园护城河发生一起杀人分尸案件。此案临近春节,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影响很坏,属近年来罕见。案发后,江苏省市领导十分重视,指示公安机关迅速抓紧破案。省公安厅将此案确定为全省挂牌大案进行督办。南京市公安局将此案列为今年的“龙头”大案,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成立了由局领导挂帅的“1·29”专案侦破组,组织全市公安民警放弃春节休息,克服各种困难,连续奋战23天,一举攻克此案。

案发狮子山下护城河

2003年1月29日上午10时许,下关区狮子山公园负责维护护城河清洁的职工,在清除河面杂物时,发现了一只黑色塑料袋漂浮着,打捞上来一看,竟是人肉尸块!

接到报案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下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车站派出所的刑侦技术人员和社区民警火速赶到案发现场。经法医现场勘验,黑色塑料袋里装有部分被肢解的残缺尸块——大腿、腹部、臂部的肌肉组织和女性右乳房、右耳等物,无疑这是一起恶性杀人分尸案件。被害人为女性,O型血,右耳下方有2颗小黑痣,可能没有哺乳经历。遇害时间为10天左右。

案件引起南京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孙文德当即指示: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尽快破案。挂帅侦破此案的黄新国副局长亲临现场,坐镇指挥。“1·29杀人分尸案专案组”随即成立,并于当天中午进行了动员部署:一是全面梳理今年1月份以来辖区内常、暂住人口中失踪的女性,特别是春节期间及以后接报的本市及外地来宁打工、就业的失踪女性,二是动员组织基层派出所民警深入社区、普遍走访歌舞厅、桑拿浴室、美容美发店、餐馆、小吃店等娱乐服务性行业、场所,对案发期间因故离开、去向不明的女服务员、打工妹等开展调查。三是紧紧围绕常、暂住人口开展排查。四是广泛发动道路、河道清洁工及社区保洁、垃圾清运等人员,注意发现肢解对象的其余尸块和衣物等可疑物品。

 

排线索挖出另一起杀人隐案

全市公安机关根据“1·29”专案侦破组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起来。

案发当天下午,建邺公安分局就向“1·29”专案指挥部报告,今年1月14日该分局南苑派出所曾接到辖区居民乔某报案称:其妹妹乔文丽(41岁,南京造漆厂工人)于11日晚被其前夫陆青(38岁)开车接走后下落不明,后经多方查找毫无音讯。专案组认为陆青有重大杀人作案嫌疑,决定会同建邺分局侦察员对陆青开展调查。一方面将陆青及其女友张某带回讯问,另一方面对陆青、乔文丽住处进行仔细勘验。在陆青住处很快发现了可疑血迹。经技术鉴定,与乔文丽的血型一致。

经过一天一夜的较量,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陆青不得不交待了杀害乔文丽的犯罪事实。据陆交待,陆与乔于1998年离婚,后双方虽仍经常在一起同居,但陆一直对房产所有权判给乔不满。1月11日晚,陆开车将乔接回住处留宿,双方又因产权发生口角,陆一气之下即将乔按倒在地当场掐死。然后用菜刀将乔分尸,用自家装苹果的纸箱、塑料袋装尸后,于12、13日晚骑自行车或步行,分别抛尸于集庆门、三山桥的秦淮河及南湖小区沿河路内河、雨花台菊花新村其女友张某暂住地的水塘里。显然,南京警方快速侦破的陆青杀人分尸隐案,只是侦破“1·29”杀人分尸案过程中的一个插曲,不是警方真正要寻找的“1·29”案件的失踪女性。

大海捞针失踪女仍不显身影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全市公安机关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办案民警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但查找受害人身源的工作仍毫无进展。在护城河打捞搜寻尸块的工作同样遇到了难题。狮子山护城河长约2公里,宽约100米,水深1.5米,水面面积近2万平方米。由于面广量大,河下情况复杂,专案组雇来的南京两支业务打捞队,从年前二十八到大年初八,打捞工作进展缓慢,收效不大。经多方联系,正月初九,盐城一家专业打捞队被请来参战。果然,这支打捞队的多名“水鬼”,背着氧气,穿着潜水衣,在水下一次能工作20多分钟,从而大大提高了打捞进程。经过近10天的打捞,共在护城河进行了5次拉网式作业,先后找到了10包尸块。

法医根据对打捞尸块的拼接,对受害女的脸谱作了进一步刻画,受害女的年龄在20-30岁之间,身高1.6米左右,体重55公斤左右。这为下一步侦破工作又缩小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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