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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追捕(2)

2016-03-18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我从来视金钱如粪土,你这人太粗鲁,我从不跟粗人打交道。”魏振海一直在胡搅蛮缠,直到看到铁证才闭嘴。

魏振海被关在西安市某监狱的5号牢房,上戴手铐,下拖脚镣。等死的魏振海闹起绝食,牢房管教干部派来的两名轻刑犯,为他喂水喂饭,并防止他自杀或行其他不轨之举。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没人能想到,一把监所人员不小心落在院里的钳子,让这个25岁的死刑犯于1988年3月28日越狱。

按规定,收监的人犯都必须解下裤带、鞋带,去掉衣服上的金属饰物,为的是防止犯人自杀自残。

一天,武警战士打开号子,对监舍进行例行检查。不巧的是,刚查到魏振海所在的号子,隔壁的犯人就发生了激烈的斗殴。战士们闻声前去制止,一位入伍不久的新战士竟在忙乱间把带进来的钳子掉在了地上。魏振海一把将钳子抓到手里,拴在布条上,吊在茅坑的木板下面。后来,战士发现钳子丢失,虽经多名战士里里外外,挖地三尺找了多遍,也没能找到。

一天夜里,魏振海向喂他吃饭的两名犯人谎称:“我有100万巨款,放在广州市白云区越秀路某某号一个朋友家里,我今生今世无法享用了,就给你们了。你们出狱后,就立即到广东找我那位朋友,将那笔巨款分了。”两犯人就让他写个字据,魏振海写了字据。

随后,每到夜深人静,魏振海就开始了他的工作。他先用钳子从铺板上起下两枚大铁钉,又用铁钉和钳子撬砸脚镣,砸开后再用布条缠好,用泥巴糊住。两名犯人在他的威逼利诱下,每天晚上都搭着人梯锯着窗上的铁条。同监犯人都知道魏振海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神,谁也不敢向看守人员报告。他们的越狱准备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1988年3月28日凌晨3时许,眼看一切准备就绪,时机已经成熟。魏振海手执铁钳,指挥两名犯人用被子撕成的布条把同号人犯一一捆绑了起来,堵住嘴巴。他们用力拉断窗上的铁条,一个接一个地翻了出去。铁窗外正好是一排平房,恰在哨兵视线之外。他们弯着腰,沿平房屋顶走到尽头,跳进一个猪圈。随后,又找到一架施工用的竹梯,将它靠在高高的墙上。

魏振海躲在阴暗处,寻觅着越狱路线。四周是5米多高的围墙,上方还有高压电线,两手空空是没有希望逾墙逃跑的;监狱的大铁门也是紧锁着,但旁边有一扇侧门却可以出入。门口不可能没有战士执勤,溜出去的希望也微乎其微。但覆水难收,只能拿这条已不属于自己的性命再搏一把。他硬着头皮走到大门,居然一个人都没有。

当夜值班的新战士小吴,因为首次独立上岗,不免有些紧张。夜深人静,他更是不敢掉以轻心。忽然,他发现监墙西北角的探照灯不知什么时候熄灭了。他径直走过去查看,一扭头,却看到有三个人影走出了大门。

小吴赶紧跑到哨楼,打电话向当晚值班的管教干部做了报告。

管教干部接到报告后也很紧张,赶紧来到监区,首先赶去查看5号监房,因为里面关押的是临刑的死囚。打开手电,死刑犯还静静地躺在床上——忙中出错,他没意识到另外两个轻刑犯已不知去向,更没有进去识别一下,殊不知狡猾的罪犯在逃跑前恰恰在床上做了一点“伪装”,玩了一个“空城计”。

不久,被捆绑的人犯挣脱开来,发出了喊声。凌晨6点多,巡逻人员终于发现关魏振海的号子空了,铁窗被撬开,院内电网上搭了床棉被,显然是越狱了。

看守人员当即鸣枪,全体武警和干警立即行动,一方面报告上级,一方面以看守所为圆心,在警犬的协助下迅速向四面八方搜索。刘平局长在家里接到报告,当即命令刑警、特警和武警指战员,以及市局机关全体公安干警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封锁一切交通要道,加强对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的控制,务必把魏振海堵截在西安市。

天刚微微亮,所有警力已经按时按地部署完毕,整个西安市就像一只密不透风的铁桶,连只苍蝇也甭想飞出去。两名犯人很快落网,但是魏振海在众多道友的帮助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省公安厅迅速成立缉捕指挥部,并全国通缉,但魏振海消息全无。案子拖了一年多没破,并且一点儿线索都没有,以致经常发生抓错人的事情,西安人民谈魏振海色变,办案警察更是压力重重,负责此案的贺健精神几乎崩溃,因为魏振海说过要杀他全家。

在那一年多的时间里,侥幸逃过一死的魏振海更加狂妄,只有“干大事”的念头能让他亢奋。

“之前咱吃了没文化的亏,接触的弟兄档次太低了,成不了大气候,要干就干大事,让‘刀子’(警察)看看。”他伙同谢峰、王玉安、郭公道等人成立了犯罪组织“星火联合体”,自己主管“政治思想工作”,让王、郭负责“搞经济”,去云南边境买枪、贩毒。

他常对手下强调,干大事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还有模有样地大谈《资本论》:“马克思说过,资本的原始积累是血淋淋的”,让王玉安等粗人听着矫情。而这个组织所谓的“原始积累”,瞄准的就是第一批富起来的个体户和商人。

在销声匿迹整整20个月后,魏振海突然在一起震惊全市的特大杀人抢劫爆炸案中露出端倪。

1989年11月25日,四名案犯窜入个体户岳德林家中,杀死岳德林,杀伤其妻。当干警前往抓捕时,又被罪犯扔出的手榴弹炸伤。四名案犯杀人后,抢走现金13.8万元。西安市刑侦部门认定此案系魏振海及其同伙王玉安、郭公道、谢峰等四犯所为。

魏振海很快被警方盯上。大年三十,他的手下胡乱试枪,走火射中对面一户人家的玻璃。弹痕被发现时是1990年1月29日,大年初三。警方通过测弹道查出了射击的房间,抓获了该组织几名要犯,知道了魏振海在北郊红旗厂的住所。

1990年1月30日,警方在魏振海的住处和可能出现的几个地点设下埋伏。精兵强将都布在了别处,唯独对其一个已经被抓的手下谢峰家里没上心。在谢峰家只派了干警等三人“蹲坑”。

一天都没什么动静,直到晚上7点左右,门响了。“谢峰在不?”楼道很黑,屋里没敢开灯,干警朱瑞华隐约瞅见那人戴了个大口罩。“在呢,进来吧。”两人相距只有一米。“我不进,楼下有个女人找他,让他下去。”那人说。

紧接着,是“啪”的一声清脆的响声,是枪击的声音。朱瑞华冲上前右手一抡,一把扑向魏振海,魏振海一搂扳机,枪居然卡壳了。朱瑞华疯狂了,卡住魏振海的脖子,也终于认出了魏振海,二人死命搏斗,一边大喊是魏振海。两人扭打着从五楼滚到三楼,武警拿着长枪不敢开枪,因为此时魏振海和朱瑞华抱在一起从楼上滚到了楼下。朱瑞华紧紧搂住魏振海不放,好不容易把魏振海擒住。这时,局长刘平闻讯赶过来,压住对方后,朱瑞华拉下口罩一看,不是别人,正是魏振海!

1990年3月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贩卖毒品、非法买卖枪支弹药和脱逃罪,判处魏振海及其同伙谢峰、王玉安、郭公道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是,魏振海的影响远未结束,后来导演唐敬睿根据此事拍摄了十集电视剧《西安大追捕》,此片播出后,在陕西等地反响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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