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是那天我看到文娟的胸时流露出的厌恶表情刺激了她,所以,她才会找人来向我讨债。
来的人是两条彪形大汉,打我跟玩儿一样,一拳下去,我的半颗门牙就没了踪影,其中—个晃着手中的借条对我说:要么给钱,要么给命。
我没钱,可我想要命,我还没活够,还没享受到成为有钱人的生活,我把全部的钱都给了他们,可是只有1000块,离10万差太远了。我向他们发誓一个星期后会还清,然后他们骂骂咧咧地走了,临走,还不客气地搬走了我的二手电视机,威胁我说:还不上钱,就只能还命了。
文娟这女人,做得太绝,绝到我无法再留在这座城市。
走是很简单的事,我什么也没有,连像样的行李都没有。而且,在这座城市,我也没了舍不得的人。
我坐当夜的火车离开,到了另外一座城市,找了份普通的工作,赚的不多,但还可以维持生活。
一段时间以后,我碰见了以前在发廊时的老顾客,她来这里出差,一眼就认出了我,说我头发做得好。我们还聊起了文娟。
她说:文娟好惨啊,为了一个男人借了高利贷,后来那男人跑了,就得她还。她哪里有钱,卖了房子,可还是连利息都不够,后来,被放高利贷的人到处追打,似乎实在榨不出钱了,才放过她。
她还没说完,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
原来,她没有钱,她说的前夫留给她的钱只是在编故事,她不告诉我,是怕我离开她。我也终于明白,高利贷手里的借条是他们在她家里翻出来的,而不是她给的。
我突然无比想念那个残缺的身体。经历过她以后,我再也没有过女人,因为,那些女人的身体虽然完全,但我却再也没了感觉。
我回去找她,还是坐连夜的火车,而且,我见到了她。
她很憔悴,变老了,变瘦了,胳膊上还有些斑驳的伤痕。她初看见我时,还有些恍惚,然后就笑了,无比兴奋地告诉我她又结婚了,丈夫很爱她,还说他们正大刀阔斧地要孩子,一切都很好。
我说:你好就好。
然后我们分开。
我跟踪她,看着她好不容易在城市角落一间极破旧的房子前停住脚,打开门,走进去,拉开灯,冷锅,冷灶,单人床。
当我跟进去时,她惊讶极了。我抓住她的手,哽咽着说:我们回家吧。
她说:没有家了。
但我还是把她带进了我的怀抱: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家。
我要结婚,和这个身体残缺的女人结婚。因为,只有我知道,她的爱永远不会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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