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的元旦对于我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那天晚上,我买了两张票,请哈文看演出,说我在小花园等她。
她还真来了。站在一片核桃林旁边,我开门见山地说:“哈文,咱们俩别彼此折磨了。我知道,你也挺挂念我的。”
“我挂念你?哼!”在她眼里,我分明就是个剃头挑子。
殊不知,我可是有备而来,今天要不把这层窗户纸捅破,决不罢休。“哈文,我是个很认真的人,我爸说,让我上大学找个女朋友,我就看你挺好的,就愿意你当我女朋友。凭我这条件,你吃亏吗?要么你现在就宣判我死刑,我就再没这念想了,天涯何处无芳草,要么你就……”
本来我是打好腹稿的,说着说着就即兴发挥了,最后一弯腰,从地上拔起一朵野花,“你要是同意就把这花接过去,不同意就别动。”
闷了好一阵儿,她都没说话。最后,她一伸手,把花拿走了。
是谁说的“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大错特错!野花是有生命的,更是有使命的。一朵野花,就这么改变了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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