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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是我做过最美的事(2)

2014-03-23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后来事实证明,什么小王子,什么光圈,都是我的错觉。而错觉的起因,就是那天楼道里的出了故障的灯。

可见,大多数孽缘的开端,都是灯光效果烘托出来的。

经过一番睦邻友好的深入沟通后,我被爸爸顺理成章地送进了冯小疯所在的学校,又以关照为名,被安排在冯小疯所在的班级。

尽管我从第一次见到他起,就知道他是个有心机的小孩,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他。不是有句名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么?我简直是将这条名言贯彻到底了。

整个小学,我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大庭广众下拉他的手,在父母亲友面前占他的便宜。他越闪躲,我便追得越急。虽然事后,都会被他阴狠地报复,比如说在书包里发现死蚂蚱,校服后面被蜡笔涂出一只猪头,或者是作业本被粘满胶水。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整个小学,我们都在一起。

【即便我那么喜欢他,我也绝不会在他面前示弱】

这样小打小闹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我们小学里的最后一个儿童节,学校组织学生们准备节目进行公演。美术老师们充分发挥了她们的聪明才智,用彩纸剪裁出了许许多多的小衣服,有裙子,也有燕尾服。选出了几个小模特让她们走秀,其中便有眉目清秀的冯小疯。

原本那该是个美好的回忆。然而,问题就出在表演过程中,后一个人踩到裙子摔倒了,连带地将刚秀完返回的冯小疯也绊倒了,于是嗤喇喇一片纸糊的衣服都被撕烂了。那是第一次,我看到冯小疯的裸体,虽然小时候还没发育完全,但也足够我脸红心跳了好久。

那个踩到裙角摔倒的笨蛋,就是我。

而我的实例简直充分印证了,女孩都比较早熟的理论。只是,年少时的感情里,谁又容许谁先认输呢?即便我那么喜欢他,我也绝对不会在他面前示弱。

后来无数次,冯小疯都把我逼到墙角,拷问我是不是故意的。我都咬紧牙关,矢口否认。开玩笑,这种事,就算是故意的,也绝对不能说出来啊。

随着年岁的增长,冯小疯出落得越发丰神俊朗起来。人前人后,都是一副温文尔雅的模样,充分满足了那些青春期的小女孩们蠢蠢欲动的王子梦。告白,巧克力,情书,花样繁多,小姑娘们不怕死地前赴后继。一次次被拒绝,一次次又继续。多亏了她们的无私奉献,为我省下了不少零花钱。

我无以为报,只能一边谴责他人面兽心欺骗少女们纯洁的感情。一边从他的书包里掏出各种零食,大快朵颐。

每每这种时候,冯小疯都会十分鄙视地抢过书包,义正词严地说,“人面兽心的人的东西通常适合喂狗,这些还是留着给旺财吧。”

旺财,我们俩偷偷养在院子里的流浪狗,不过通常是他在养,我在旁边逗。想到旺财流着哈喇子舔这些我酷爱的零食时,我忍不住抖了抖,又抖了抖。

“对不起,我错了,你就原谅小的吧。”我死死护住零食,一脸诚恳地道歉。

事后当然还是以我成功抢到零食奔回家里宣告结束。只是,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意识到这个举动将给我往后的生活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

【她用这世间最冷漠的语气对我说着最残忍的话】

随着不加节制地享用那些免费的零食甜品,那些蛰伏在我体内的各种激素终于彻底爆发出来。等我意识到时,什么最美不过十七岁,什么花季女孩多忧愁……总之曾在我心中被无比美好描摹过的高中时代,就这么成为幻梦。

飞扬跋扈意气风发的,是冯小疯。

我则成功从一个体重80以下的美少女直接飙升成150以上的女胖纸。这个血的教训告诉我,珍爱生命,远离零食。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遭遇了我漫漫情路上的第一个坎坷——路欣然。

冯小疯有两大优点,人长得帅,成绩很好。这个人在中考的时候充分发挥了他的优点,以市第一的中考成绩迈进了重点高中的大门。而路欣然,是第二。我虽然也很努力,但远远追不上他们的脚步,所幸,我也挤进了那所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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