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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白玫瑰(3)

2014-03-23 来源:故事会 作者:佚名 查看评论

他一面吃得啧啧有声,一面道:“要不是我,你这厨艺方面的潜能说不定一辈子都挖掘不出来。”

她笑笑,冷暖自知。

本科没毕业就随他来到陌生城市打拼,寻常女孩回首大学生活的关键词大都是自由、丰富、酣畅,她回忆起来只有一些零离的片段,甚而班级的毕业散伙饭都没人邀她去,在设计系二班的印象里,行健这个名字都是模糊地存在。

可是她爱他。为他,打过两次胎,放弃最爱的服装设计,甘心柴米油盐做个黄脸婆,一日三掂勺,熨平每件西服衬衫……

“啊……”菜刀划破手指,鲜血溢出,她慌忙找来餐巾纸止血,电话铃响。

是他,业务聚餐,今晚不回来吃饭了。

一锅浓浓的鸡汤正在炉子上嘟嘟冒热气。

无言地将一碗鸡汤盛好凉着。她始终不忘鸡汤是他的最爱,尽管随着职位升迁,他归家越来越晚,有时宴饮聚餐,留她一人独守空房吃自己做的菜,总也不忘盛好一碗等他回来喝。隔了夜、过一天、过几天……鸡汤不再鲜美。学生时代他赶在鸡汤刚炖好的时候回来喝上一口的时光,终究一去不返……

直到有一天,他回家扔给她一条塔夫绸晚礼裙,淡淡道:“明晚几个生意伙伴聚会,准带女眷,你也来吧。”

H市中心紫峰大厦,旋转餐厅,宴会就在那里举行。

红酒、香槟,累累水果、各色点心琳琅满目,任宾自取,还有穿梭在五色美食间的丽人名媛,她们手持香槟,款款碰杯交谈,明艳的指甲油和招摇的红唇,无时不在彰显青春靓丽,行健再一次透过那些交错的觥筹,窥见了从前的自己。

子炎谈论生意,她丝毫插不上口,只有默然退居一旁,看他西装领带,一如多年前学生会主席,当年的意气风发,似乎一点没减褪,他还是他,年轻有为,前途无量。而她,行健也不知道如何定位自己。

她走向落地窗,一座城市的夜景铺陈在眼前,万家灯火明灭。

餐厅不觉旋转到面南方向,当初他们一道从南方城市北上而来,房子越换越大,不再是当年学校旁边那间几平米的小窝了,但她突然之间很怀念某些东西,曾经门楣上一串从地摊上淘来的风铃?难忘的初夜?当时贫穷幸福的小日子?还是那时候被他宠溺到不行的她?

都是,又好像都不是。

放眼望去,那么多灯光里,哪一盏属于她?属于他们?她一下子迷茫了。

行健似乎领会了子炎带她来这里的目的。

·行健

翻开珍藏多年的泛黄剧本,张爱玲的话熟悉无比,却触目惊心——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再读这段开场独白,行健渐能领悟,所谓人之欲求,永无餍足。子炎生生将她从红玫瑰扭转成白玫瑰,因为对于一个处于奋斗阶段的男子,她的活色生香不合时宜;而在她慢慢熟悉并忠于这样白开水一样温驯的角色时,子炎又不甘于这种平庸了,他事业有成,身边站着的,该是王娇蕊一样的她,万般风情,留着好看无用的玉葱指甲,嬉笑怒骂……

就像方便面吃多了没营养,难免需要一碗鸡汤细细滋补,但一旦有了自助餐,任你山珍海味饕餮,那碗温情脉脉的鸡汤,便不再是首选。

好在行健曼妙依然,比之孟烟鹂幸运得多。被岁月熬苍白的容颜可以恢复红润,长发可以烫卷,指甲可以留长,悉心打扮一下,丰姿不减当年,只要她情愿,一伸手,就可以将子炎从暧昧传闻中拉回身边。

收音机恰好放到《红玫瑰》,陈奕迅独特的音色在空旷的房间内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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